鹿台岗遗址位于中国河南省杞县裴村店乡鹿台岗村。
遗址北高南低,平面呈梯形。文化层厚约2—8米,自下而上依次为:仰韶文化、河南龙山文化、先商文化、岳石文化、早商文化、春秋时期文化,属村落居住遗址。遗址原来面积很大,后被挖掉大部分,东、北两面遭受破坏,现形成高6米的断崖。鹿台岗遗址出土器物有陶器、骨器、石器、蚌器、牙角器、铜器等,其中以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为主。生活用具又以陶器为主,纹饰丰富。
1959年,在鹿台岗出土了鬲腿、鬲当、陶片、骨针等遗迹,同年成为杞县文物保护单位,1963年升级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至1990年,郑州大学考古专业86级师生和开封市博物馆工作人员对“鹿台岗遗址”进行了进一步发掘考察,发现此处存在着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商文化以及春秋时期的文化遗存。 2006年,鹿台岗遗址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