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朝鲜语:대한민국 헌법/韓國憲法 Daehanminguk Heonbeop)是韩国的最基础法律,以成文法制定。首部版本制定于1948年7月12日,现行之版本别称第六共和国宪法(제6공화국 헌법),在1987年10月27日经由公民投票通过后于1988年2月25日施行。
宪法包括序言、130项条款和6个补充规定,共分总纲、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会、政府、法院、宪法法院、选举管理、地方自治、经济和修宪10章。修改宪法只能由总统或国会大多数议员提出。修改的宪法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国会议员和全民公决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