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自治地方

自治地方

自治地区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种,多为第一级地方政权,也可为最基层的居民自治组织,相对于中央集权制来说,属于地方分权的概念。

世界上很多国家依据其政治制度的不同,不同程度地在全境、局部地区如少数民族聚居地实行自治地方制度;如很多国家的海外属地和领地具备高度自治的权力,并发展为有别于母国的政治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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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和成立时间
中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和成立时间,中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和成立时间(按成立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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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
政治含义自治附属于国家政治,随着政治而产生。政治主体治理社会,会有意无意留下领域和事务,交由人民自己去管理。相对于某一地域之最高权力,这是人民自治之领域或事务,不属于最高权力治理范围。在此意义上可以看出,政治概念一经提出,就产生自治问题。可以推断,自治与国家政治相对。没有国家权力统一治理作为参照,也就不存在自治问题。自治是国家政治之补充。要使一个国家正常健康运转,国家政治最高权力要积极治理,必须要有自治。国家是社会最高公共权力,需要治理国家安全与发展、地方之间、地方与人民不能依靠其独立力量所解决之某些领域和事务。除此之外,地方和人民事实上完全有能力有条件给予应有之安排和治理。自治有条不紊,国家最高公共权力治理领域和事务秩序井然,构成社会健康和稳定,是社会生存和生存之根本。自治概念与分权概念相联系。只有权力适当分布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地方才有自治问题;适当分布于权力机构和公民之间,公民才有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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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省
来历1948年1月-内务省废止。1949年6月1日-统合地方财政委员会和总理厅官房自治课,设置地方自治厅。1950年5月30日-再度分割地方财政委员会和地方自治厅。1953年8月1日-统合全国选举管理委员会、地方财政委员会、地方自治厅,设置自治厅,首长是自治厅长官(国务大臣)。1960年7月1日-统合国家消防厅,昇格为自治省。2001年1月6日-中央省厅再编实施,机能被总务省统合,再编为总务省3局(自治行政局、自治财政局、自治税务局)和外局(消防厅)。组织大臣官房行政局(1967年8月1日新设公务员部)选举局(1968年8月1日改组为行政局选举部)财政局税务局消防厅(外局)自治大学校关连团体公营企业金融公库、地方公务员灾害补偿基金等。关连项目地方自治地方自治体自治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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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领
历史最初,除内政自治,自治领有自己的贸易政策,有限的外交政策自主,也有自己的军队,但英国政府才有宣战权。惟1931年前自治领的体制并无法理依据。自治领的宪法由英国国会制定,自治领本身无权修改,但可提请英国国会修改,而一般英国国会都会同意,自治领制定自己的宪法的日子很多时都被视为自治领真正独立的日子。发展殖民地和地区成为自治领的时间:加拿大(DominionofCanada):1867年澳大利亚(CommonwealthofAustralia):1901年新西兰(NewZealand):1907年英属南非(UnionofSouthAfrica):1910年爱尔兰(IrishFreeState):1922年(1801年以后已成为英国本土的一部分,并非殖民地)纽芬兰自治领:1907年(惟虽然纽芬兰政府行使自治领权力,但拒绝宣布成为自治领,因此英国于1934年暂停其自治领的身份。纽芬兰并于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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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地方
各国实例西班牙西班牙在经历1970年代的民主转型期后,基于部分地区在政治与文化上的独立性,实行地方自治,在全国各地设置自治区、并实施高度行政自主,各自治区常将其地方语言与西班牙语并列为官方语言,如巴斯克和加泰罗尼亚。前苏联国家苏联解体后,高加索地区部分国家以及俄罗斯和乌克兰境内少数民族集中居住的联邦主体设有很多自治共和国,如图瓦共和国、车臣共和国、克里米亚共和国。中国在中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地方自治的行政区,通常是指县级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而民族乡并不属于自治地方,而是作为少数民族聚居的一般地方政权。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设的特别行政区(香港和澳门)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区域,与自治区等相似但并不等同,特别行政区并非实际自治,而只是高度自治,其自治权力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之授权,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亦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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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家族谱大览
9.陈氏宗谱, 9, 卷8: 常仁 9世自治公起, 1945
原书: [出版地不详] : 崇义堂, 民国34[1945]四修. 36册 : 插图, 世系表, 人像. 注 : 本谱缺卷24. 编辑人员 : 陈锦囊,字同卿 ; 陈锦簇,字慕天 ; 陈堆金,字楚浠,又字柳溪. 受姓祖 : (周) 胡公,讳满. 武王封于陈,以地为氏. 颖川祖 : (汉) 陈实,字仲弓,谥文范. 远祖 : 陈叔明,字子昭. 昙顼公长子. 义门祖 : (唐) 陈志高,号青云. 叔明公长子. 江州祖 : (唐) 陈旺,字天相. 檀公长子. 叔明12世孙. 自庐山迁九江德安县. 宗祖 : (宋) 陈公成,讳旻,字符集,号胜时. 用公长子. 旺公10世孙. 自江右徙楚蕲回归庄. 下二子: 陈瑚 ; 陈琏 . 五分始祖(1世) : (明) 陈省五,字亨甫. 仲英公之子. 公成公14世孙. 自浠水县白洋河迁黄冈,居东弦乡. 省五公下四子(2世) : 陈均三(五分长房,迁居浠水盘龙寺) ; 陈均五(五分二房,迁程德岗) ; 陈均八,行三(五分三房,居陈家寨) ; 陈均十(五分四房,迁黄家㘬). 均八公下派祖(5世) : 陈常仁(下一子: 陈贤,迁居蕲水) ; 陈常智(下二子: 陈淮 ; 陈悦) ; 陈常信(下三子: 陈钊 ; 陈斌 ; 陈爽). 常仁公下房祖(9世) : 陈自皋,字安吾 ; 陈自选 ; 陈自治,字牧凡 ; 陈自荣 ; 陈自意 ; 陈自名. 常智公下房祖(9世) : 陈自感,字临堂 ; 陈自元,字前山 ; 陈自亨,字后山 ; 陈自勉,字果山 ; 陈自武. 自皋公下分支祖(13世) : (清) 陈必从,字文从 ; 陈必荣,字符吉 ; 陈必贵,字正吉 ; 陈必昌. 自清公下分支祖(13世) : (清) 陈必洁(得),字兆文 ; 陈必谱 ; 陈必俊 ; 陈必清,字怀文. 自治公下分支祖(13世) : (清) 陈之瑶,字永以 ; 陈之造,字在嗣 ; 陈之春,字在扬 ; 陈之真,字璞贞 ; 陈之宽,字得众 ; 陈之永,字寿昌 ; 陈之科,字于万 ; 陈之礼,字文玉. 自荣公下支祖(13世) : 陈必龙,字明吉(止) ; 陈必凤,字云吉 ; 陈必虎,字甚吉(止). 自各公下分支祖(13世) : 陈必登,字登吉 ; 陈必裕,字裕吉 ; 陈必贻,字贻吉 ; 陈必升,字升吉. 自感公下分支祖(10世) : 陈还湻,字企古 ; 陈还雅 ; 陈还真. 宗派(20世起) : 福禄绵延 富贵遐芳 帝舜巨孝 最尊伦常 奎宿集里 誉满封疆 广席风范 声着异乡 旌表题赠 厯叶雄长 敦品励业 效圣则皇 顺亲安命 浩气临苍. 宗派(续) : 笃行上达 度量轩昂 和平亷节 阳刚致祥 全门忍让 竟得宁康 奉先收族 情谊孔彰 团结敬爱 权势坚强 清慎勤谨 生民仰望 谷贻蕃衍 万祀辉煌. 书名据书衣题, 及版心题编目. 书名页题 : 义陈宗谱. 散居地 : 湖北省黄冈县, 浠水县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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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都讷地方京都满洲厢蓝旗连科佐领下比丁三代档册
原资料: 写本, 吉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 清光绪32[1906]. [5]页. 注: 家谱档案资料394-27-29号. 注: 此组家谱资料包括其本人, 父亲, 祖父三代之名字职位诸纪录. 散居地: 中国东北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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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都讷地方厢白旗永福佐领下比丁三代档册
原资料: 写本, 吉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 清光绪32[1906]. [36]页. 注: 家谱档案资料393-118-135号, 注: 此组家谱资料包括其本人, 父亲, 祖父三代之名字职位诸纪录. 散居地: 中国东北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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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满洲汉军蒙古各旗地方官员经制册清道光咸丰同治年间
原资料 : 稿本, 吉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 记事止于约清同治7[1868]. [3]册. 注 : 家谱档案资料205之1-884号; 及206之1-18号. 注 : 此资料包括其本人姓名, 年龄, 经历, 职位, 官阶, 及打仗之过程等. 散居地 : 中国东北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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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都讷地方厢红旗德亮佐领下由吉林乌拉苏林保佐领下拨来充差比丁三代档册
原资料: 写本, 吉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 清宣统1[1909]. [30]页. 注: 家谱档案资料399-547-561号. 注: 此组家谱资料包括其本人, 父亲, 祖父三代之名字职位诸纪录. 散居地: 中国东北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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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都讷地方厢白旗蕴祥佐领下比丁三代档册
原资料: 写本, 吉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 清宣统1[1909]. [35]页. 注: 家谱档案资料399-129-146号. 注: 此组家谱资料包括其本人, 父亲, 祖父三代之名字职位诸纪录. 散居地: 中国东北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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