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字,又称简体字、简笔字、俗体字,中国规范汉字中的简化字形主要来自于行书与草书的楷书化或古今流传下来的俗体字、异体字、古字、假借字。同时,也有很多汉字没有简化,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被称为传承字。
1935年8月21日,中华民国教育部发布第11400号部令,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次年2月5日,因国民党元老戴季陶强烈反对而作罢。
1956年1月28日,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出版《简化字总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使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第三表是由第二表类推的1754字,共2236字,这就是今天通行的简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