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屯是指驻屯的军队,利用驻屯军队就地耕种土地。
军屯是“寓兵于农”的政策。曹操论军屯为:“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6年),初置张掖郡、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并以六十万人戍田。曹操整合军屯与民屯,在各地设立田官专门负责屯田。府兵制也是一种军屯,最初府兵实行于南北朝时期的西魏、北周。
元朝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年),姚演主持在“涟、海等州募民屯田”。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十月,“定涟、海等屯田法”,“以江淮间自襄阳至于东海多荒田,命司农司立屯田法,募人开垦,免其六年租税并一切杂役”。元朝的军屯遍及全国,从首都周围到边疆地区,“皆立屯田,以资军饷”,并设立屯田万户府、千户所等机构,屯田所用耕牛、农具和种子,大多由国家供给,“由是天下无不可屯之兵,无不可耕之地矣”。黑龙江口奴儿干地区还设有征东元帅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