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律》是汉朝的主要法律之一。
汉朝建立后,汉高祖刘邦鉴于全国形势,感到“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令萧何参照秦律“取其宜于者,作律九章”。九章律是在李悝的《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加上《户律》(户籍、赋税、婚姻的法律)、《兴律》(征发徭役、城防守备的法律)、《厩律》(牛马畜牧、驿传的法律),共九章,史称《九章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