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主义(英语:Libertarianism),又常被译为自由人主义、放任自由主义、自由意志论、自由至上主义、自由至上论,是一种主张只要个人不侵犯他人的同等自由,个人应该享有绝对的自由以其自身和财产从事任何活动的政治哲学。代表人物有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罗伯特·诺齐克、穆瑞·罗斯巴德、米尔顿·佛利民、路德维希·冯·米塞斯以及列夫·托尔斯泰等等。
自由意志主义通常会以掌权者侵犯个体的观点来看待个人在权力前所展现的渺小。不像一般注重于一个人能做什么的积极自由,自由意志主义者强调于一个人被允许做什么的消极自由。这种概念由约翰·斯图尔特·密尔首次提出,并在之后由以赛亚·伯林详细阐述。而自由意志主义者对于“自由”的定义为:在不侵犯他人人身和财产的前提下,一个人有绝对的自由去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而在何谓侵犯他人的问题点上,则有许多不同看法。但通常的共识为,在行为上表现出不尊重他人权利的人应该受到制裁,包括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