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段锦法是“十段锦册法”的简称。明中叶在南方所行赋役改革办法之一。天顺 (1457—1464) 年间在福建试行,正德 (1506—1521) 年间南直隶各府县相继仿行。先清查全县各里甲人户名下的丁、田数目,按照负担能力大体均平的原则,将他们分成10段,一年徭役编派一段供应;其以田亩分段的,又称“十段田法”。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改革均徭、附带清理田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