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四民月令

四民月令

《四民月令》,曾误称《齐人月令》,是东汉大尚书崔寔模仿古时月令所著的农业著作,成书于二世纪中期,叙述田庄从正月直到十二月中的农业活动,对古时谷类、瓜菜的种植时令和栽种方法有所详述,亦有篇章介绍当时的纺绩、织染和酿造、制药等手工业。

《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均有记载;宋朝初期,《太平御览》的“图书纲目”仍有提及该书,但在《宋史·艺文志》已无相关记载,估计该书于北宋中期到南宋灭亡散失。

四民是指士、农、工、商,此概念早于春秋时已出现;月令是一种文章体裁,现存《礼记》中有一篇《月令》,记述每年十二个月的时令及政府执行的祭祀礼仪、职务、法令、禁令等,并把其归纳在五行相生的系统中;《四民月令》现存部分的文体与月令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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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民论
论点“士农工商”谓之“四民”之说,始于管仲。后被后世儒家理论化,并产生社会阶层观,认为在社会地位中,士农工商四民依次递减。王阳明认为,士农工商只是社会分工(王阳明关于社会“分”的思想)不同,而他们的生存目的是相同的。王阳明从他的心学观点出发,认为士农工商四民只要所从事的职业有益于人生之道,四者就是平等的。并认为四民实质是“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王阳明把把儒家或中国社会传统观念中一直被视作“贱业”的工商放到与士、农相同的社会地位水平,观点在当时非常超前。王并认为工商业从业之人,“虽经日作买卖,不害其为圣为贤”,即虽然每天经营买卖,并不妨碍他们成为儒家观念中的“圣贤”。王阳明的这种新说法,被称作“新四民论”。背景明朝中叶,中国江南一带生产力大发展,一些城市,如扬州、苏州、南京、杭州、宁波成为繁荣的商业城市,贸易远达海外,产生了亚洲最早期的资本主义萌芽,有很多人从事工商业、手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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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月令
背景自西汉《氾胜之书》到后魏《齐民要术》的出现,中间相隔500多年,期间只有《四民月令》一部农业生产书籍,能反映当时的农业发展,尽管有关操作技术记述很简略,而且散佚不全,但它仍为当时的农业研究提供重要线索。在二世纪中期的著作《四民月令》,除了描述农业运作外,书中提及的经济运作,亦为中国经济史研究提供第一手资料。书中所述的农户,在一年中会数度卖出与买入谷物,纯粹以此谋取利润;农户亦会产腌酱类食品、酒、醋、药材、丝绸与丝绸制品、鞋等,这些物品既可供自家消费,也可拿来出售。《四民月令》成书以来,曾于魏晋南北朝到唐初流传。贾思勰《齐民要术》对书中内容曾多作引用,杜台卿北周末年撰写《玉烛宝典》的时候,每月均录有一段《四民月令》的材料。唐末韩鄂写《四时纂要》也引述过《四民月令》。北宋时的文献亦时有提到该书,但元代所撰编的《宋史·艺文志》中已无记述《四民月令》这本书,估计该书从此时湮没。清代开始有人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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