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可怀(1541年-1603年),字德仲,四川省重庆府巴县人,民籍,治《诗经》,年二十五岁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一百九十六名进士。六月二十二日生,行二,曾祖赵勲;祖赵仰;父赵之璧;母李氏。重庆下,妻邹氏,兄可宗,弟可进;可仕;可賔;可学;可选;可成。由府学增广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六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三百七十四名。
赵可怀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三甲进士。授山东汶上县令,擢为御史,历迁兵部侍郎,先后任应天、保定、福建、陕西等地巡抚。为官四十余年。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任湖广巡抚期间,因楚宗劫杠案,于闰九月辛丑遭楚王朱华奎宗室殴打致死。朝廷追赠太子太保,赐祭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