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办是指在清代五口通商地区被西方公民雇佣并且参与其主要经营活动的中国人,原对应之西班牙文Comprar意译为“购买”的意思,英文则作Comprador(江摆渡、康白度)。清代买办分为洋行买办、外商银行买办、轮船公司买办,多以广东和江浙出身。这类被外商雇用之商人通常外语能力强,一方面可作为欧美商人与中国商人的翻译,也可处理欧美国家商界与中国政府之双向沟通。除此,这类型商人还可自营商铺,因此致富者颇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