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特许状(英语:Royal Charter)是一种由英国君主签发的正式文书,类似于皇室制诰,专门用于向个人或者法人团体授予特定的权利或者权力,不少英国城市(部分连同都会特许状)、公司、大学等重要机构都是透过颁发皇家特许状而设立,也称作“皇家宪章”。不同于令状(Warrant)及任命状(Appointment),皇家特许状一般永久有效。
皇家特许状通常由专业技师在羊皮纸上以西洋书法精制而成。截止2012年,历代英国君主已累积颁发超过980份皇家特许状;其中750份仍然有效,而最早的一份可上溯至1066年,是一份向坦恩(Tain)赋予市镇地位的文书,这份文书也使坦恩成为苏格兰历史最悠久的皇家自治镇;继坦恩的皇家特许状以后,第二份最古老的皇家特许状则是在1231年颁授予剑桥大学的一份。近年英国君主仍保留颁授皇家特许状的传统,例子有在2011年4月7日授予特许体育及体力活动管理学会的一份。
欧洲早自中世纪便已经有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