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国(拉丁语:Magnus Dux;德语:Großherzogtum;意大利语:Gran Duca;法语:Grand-duché;立陶宛语:Didysis kunigaikštis;波兰语:Wielkie księstwo;英语:Grand duchy),是一种在帝制范围之内保持自治的君主制主权公国,其元首的头衔为大公或者是女大公,在中世纪欧洲具有较高级别的主权。
在大公国等级之下的领土有公国(Dukedom)和诸侯国(Principality,意译是“诸侯的封地”,Prince本意可以指所有伯爵以上的诸侯,作法语时专指“主权等级最低的君长”、多在后拿破仑时期的法国控制范围内使用;在神圣罗马帝国范围内的德意志诸邦,也往往被称为“Princes of the Holy Roman Empire”,意为神圣罗马帝国的众诸侯),有些被承认具有独立的主权,有些则在其他王国或帝国保护之下享有一定主权。虽然此类国家元首的爵位头衔的等级有别,但在当代国际体系中实际上都是平等论交的国家元首。
现今实际上仍然保留大公国名号的只剩下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