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是中国东北地区中部的一个省份,东南与俄罗斯、朝鲜交界,北、西、南与黑龙江、内蒙古、辽宁毗邻,位在东经121°38"至131°17",北纬40°52"至46°18"。古为濊貊、扶余族、肃慎地,唐朝属渤海地,辽代属两道,金朝分两路,元代属辽阳行中书省,明朝置建州为女真地,以境内吉林城而得名。清朝于1673年在吉林市建城,名“吉林乌拉”(满语意为“沿着松花江”);后置吉林省,为吉林将军驻地。光绪年间将驻地建为吉林省,简称吉。面积19.1万平方公里。人口2729.82万人(2007年,以下数据为2001年),有汉族(2435万,占91%)、朝鲜族(115万,全国最多)、满族(99万)、蒙古族(17万)、回族(13万)、锡伯族(3168人)等民族。辖1个自治州、8个地级市、57个县(市、区)、3个自治县。省会长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