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是个实施联邦议会民主制和选举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最高元首是国家的象征及军事最高统帅,由九个马来州属的苏丹在统治者会议中选出。
由于曾经被英国殖民统治,所以政府系统沿用了西敏寺制度,也就是内阁制。首相所领导的内阁是联邦政府的实际领导者(政府首脑),宪法规定首相必须是来自下议院的议员,且最高元首在委任一名首相时必须确定其得到下议院多数议员的支持;内阁部长则必须是上议员或下议员、且由首相向最高元首提名委任。
国会分别由上议院及下议院所组成,70位上议员任期为三年,,可多担任两任。26位上议员是由十三州的州议会选出(每州各有两位);四位上议员由最高元首在联邦直辖区中委任(分别是吉隆坡两位、布城和纳闽各一位);其余的四十位上议员则由首相向最高元首提交委任。222位下议员是在全国大选中被选出,任期最长五年,大选可提前举行。
州政府由州议会选出的州务大臣(或首席部长)所领导,州议会的作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