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是福建省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福建省文物局提出,报福建省政府批准,上报国务院备案,正式对外公布并竖立标志。截至2013年,共公布了八批,合计879项,因损毁或佚失撤销2项,剩余877项。
- 第一批:1961年5月10日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公布,共61项,其中:
- 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13处
- 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19处
- 石刻、造像及其他:12处
- 古文化遗址:7处
- 古墓葬:10处
- 第二批:1985年10月1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共58项,其中:
- 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16处
- 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25处
- 石刻及造像:8处
- 古文化遗址:3处
- 古墓葬:5处
- 其他:1处
- 第三批:1991年4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共71项;
- 第四批:1996年9月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共49项;
- 第五批:2001年1月2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共74项;
- 第六批:2005年5月1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