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印度公司治下的印度(Company rule in India,又称为东印度公司治理时期;Company Raj,Raj是印地语的词汇,意为管治),指不列颠东印度公司在印度次大陆建立的政权。
1757年,罗伯特·克莱武爵士在普拉西战役中的决定性胜利使东印度公司成为了一股有力的经济和军事力量。1764-1765年,东印度公司的部队在布克萨尔战役中击败了孟加拉的军队,获得了在孟加拉和比哈尔征收税款的权利,“Diwani”。1773年,东印度公司定都加尔各答,任命第一任总督沃伦·黑斯廷斯,并确立自身对印度的直接管治。1857年,印军爆发哗变,导致英国国会在次年引入通过印度政府法令,将东印度公司的领土交由英国政府直接管理,建立英属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