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主教(希腊语:Αρχιεπίσκοπος,英语:Archbishop)也称大主教。基督教主教级别之一。基督教教会中高级神职人员。罗马天主教、英国国教、希腊正教、芬兰和瑞典路德教会中教长的头衔。基督教教会规定,所有主教都是平等的,并拥有同等的权力。但是为了维护教会的统一管理,有大小主教之分。大主教除了管辖自己的教区(称为总教区),有权监督其他主教,召集教区会议,听取其属区主教法庭上诉,任免所属辖区主教。由总教区及其属区教区所组成的地域为教省,在教省之内的主教为教区主教。大主教为教省大主教。《天主教法典》规定: 大主教有权召开教省会议,总管和监督教省范围内的各个教区,承认及祝圣所属主教。近世以来,大主教与都主教渐成为等同的职衔。
在罗马教廷中,大主教也是对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主教的尊称,只有总主教才是天主教中的正式职位,又因穿戴紫衣紫帽,故而称"紫衣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