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
东汉郑玄最早为“格物致知”作出注解,而自从宋儒将《大学》由《礼记》独立出来成为《四书》的一部后,“格物致知”的意义也就逐渐成为后世儒者争论不休的热点议题,以至于今。现在社会上关于“格物致知”的流行诠释是根据南宋朱熹学说的部分观点,认为“格物致知”就是研究事物而获得知识、道理。《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解释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现今流行观点和朱熹观点的差异,乃是在关于“致知”的解释。朱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