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都(性质相同或相近的有“行都”、“留都”、“副都”或“别都”等)指一个国家在首都之外另外设立的都城,一般不设中央政府机构,通常不是全国的政治中心。陪都至少都是区域性的中心城市,个别陪都实际就是全国性的政治中心或实际上的首都。与此相关的陪都制度是古代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
行都、留都、别都、陪都等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意思,但含义略有差别。如通常是首都迁徙后原来的首都作为留都,具有临时性质的实际首都称为行都。比如,南宋绍兴八年定临安为行都,建康改为留都。明朝迁都北京后南京作为留京(又称留都)。
东亚汉字文化圈的“陪都”、“留都”、“副都”制度相对现代地缘政治分析来说有些是临时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