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瑞士联邦宪法

瑞士联邦宪法

现今的瑞士联邦宪法(德语:Bundesverfassung der Schweizerischen Eidgenossenschaft;法语:Constitution fédérale de la Confédération suisse;意大利语:Constituzione federale della Confederazione Svizzera;罗曼什语:Constituziun federala da la Confederaziun svizra),为瑞士的第三版宪法,此宪法于1999年4月18日经由公民投票通过,取代了1878年所制定的版本。其中将“瑞士邦联”明定为一个由26州所组成的联邦共和国,并记载了人民、联邦政府,以及各州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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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宪法
宪法体系俄罗斯宪法分为2大部分。第一部分宪法体系的原则公民的权利与自由联邦体制俄罗斯联邦总统联邦会议俄罗斯联邦政府司法地方自治宪法的修改与重审第二部分结论性与过渡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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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联邦铁路
数据于苏黎世及温特图尔之间营运ICN列车的瑞士联邦铁路RABDe500型电力动车组位于苏黎世主站的大钟总运营里程量(2006年):2.851亿公里货运总量:六千万吨路网长度:车站总数:824对乘客开放的车站总数:760承担货运的车站总数:452私人公司及工厂连结侧线的数目:约2500处车站停靠机车能力:23,685辆雇员:28,143人列车准点率(2006年):列车总数的96.2%,工作日列车总数的95.9%晚点不超过5分钟铁路网络全部实现电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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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联邦秘书长
任命机制虽然联邦秘书长的工作性质属技术官僚,但其职位的任命须由瑞士联邦议会表决,属政治任命,任期4年。其下设有一至两名副联邦秘书长(1852年之前称作联邦国务秘书),直接由联邦委员会任命。职责联邦秘书长会出席联邦委员会的会议,但没有投票权;同时为联邦委员会撰写报告,向联邦国会汇报联邦委员会的政策和活动。然而,联邦秘书长具有影响力,故被称为“第八位联邦委员”。其辖下联邦秘书处负责颁布联邦法令。参见瑞士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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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联邦宪法法院
人员组成宪法法院的法官由德国联邦参议院和德国联邦议院推选产生。根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德国宪法),联邦宪法法院共有法官16名,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分别经由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推选出8名。法官任期最长12年,不得连任。实际上,德国联邦参议院经常把选任宪法法院法官的权力委派给由数名参议院议员组成的所谓“法官任命委员会”来行使;许多学者对这种做法持批评态度,认为这是违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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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联邦总统
参见瑞士联邦主席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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