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大用
谷大用明朝宦官。正德间与刘瑾等并称“八虎”。提督西厂,制冤案、籍民财甚多。正德六年(1511)总督军务,镇压刘六、刘七起义。兄弟、父子冒功封赏者无数。迎立世宗有功。后给事中阎宏奏劾。嘉靖十年(1531)被斥逐,抄没家产。
白大用
参考书目《长垣县志》16卷,增续:2卷嘉靖大地震
吴大用
参考资料编纂委员会.《上海旧政权建置志》.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ISBN7-80618-881-9.
粟大用
粟大用,宋朝武仙县(今武宣县)北乡人(今属象州县),幼颖敏,七岁能诗,九岁善属文,博通经史。宋祥符中以神童入见真宗皇帝,命属对,帝出上联为:“贵地贵人生贵子”,大用即朗声对答“明天明日照明君”。大用因孩性未脱,手攀殿前铜柱玩耍,真宗再出上联:“手攀铜柱团团转”,大用对道:“足踏云梯步步高”。帝大奇之,赐仕郎并袍笏升参加政事,调守南雄,以太守致仕,政绩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