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总理,乌尔都语为وزیر اعظم,意思是“总长” ,是巴基斯坦的政府首脑。
总理由国民大会全体议员选出,国民大会成员又是由人民投票选出的。得票最多的政党或联盟的领导人成为总理,总理负责任命及组建内阁。总统有权解除总理职务,并解散议会,以重新进行选举。第十七宪法修正案规定,最高法院拥有复核的权利,并可以否决总统的决定。
在巴基斯坦历史上,总理职位曾被撤销。1958年-1973年、1977年-1985年及1999年-2002年由于实行军事戒严令,总统拥有了总理的权利,成为了国家政府的首脑,拥有无限权力。1990年后,总理的权力有所加强。1999年10月12日,穆沙拉夫发动军事政变,自任命为首席执行官,实际执行的就是总理的职能,直至2002年。2008年穆沙拉夫下台后,恢复宪法民主体制,总理重新成为国家政府的主导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