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英语:sovereignty)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简言之,即为“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是对内立法、司法、行政的权力来源,也是对外交往保持独立自主的一种力量和意志。主权的法律形式对内常规定于宪法或基本法中,对外则是国际的相互承认。因此它也是国家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国家主权的丧失往往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当今主权的概念正因为其至高无上的排他性,外交官不断援引之;跨国组织及企业设法规避之;政治学家、宪法、国际法学者等学者仍争论之,讨论全球化及国际及区域组织对主权概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