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主,奴隶的主人,买下了奴隶的人,是作为社会最低层阶级的奴隶的主人,有权利可以任意行使奴隶,更可以随意杀害自己的奴隶。现在已经很少再有国家承认此一制度,但在林肯解放黑奴之前,蓄奴最为盛行的要数美国,因为黑奴能大大的推动美国的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