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演祚,字介公。明朝太湖(今属安微)人。
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举人。崇祯十三年(1640年),举试教职,授刑部主事,时号“庚辰特用”。又拔擢为武德道兵备佥事。十五年,清军攻入山东,演祚守德州。是年五月,雷演祚劾范志完督师山东时纵兵淫掠,并赴京与其对质。崇祯十六年七月,崇祯在中左门召见群臣,亲审范志完,最后范遭诛杀。
崇祯十七年(1644年),雷演祚与吕大器、姜曰广打算拥立潞王。及福王朱由崧立,吕大器被逐,阮大铖把持朝政,借狂僧“大悲案”,罗列罪状,大兴党狱,搜捕东林党人,御史王懩因言:“斩百大悲,不如斩周镳、雷演祚。”,最后诛杀雷演祚、周镳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