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首相(Prime Minister of Luxembourg)是卢森堡的政府首脑。卢森堡实行君主立宪制,行政权由内阁行使,内阁的领袖即为首相。
1857年之前,卢森堡首相称为“部长会议主席”(President of the Council),1857年和1989年之间,叫作“政府主席”(President of the Government),从1989年起,政府首脑开始称为“首相”(Prime Minister),除了这些称谓,还称作“国务大臣”(Minister of State),虽然这通常被认为是一个二级头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