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西贡条约》(法语:Traité de Saigon (1874)),又称《甲戌和约》(越南语:Hòa ước Giáp Tuất)或《法越和平同盟条约》,是1874年越南阮朝和法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1873年,法国人让·迪皮伊(Jean Dupuis)在中越边境从事走私,与越南发生冲突。安邺大尉奉南圻统使马里·儒勒·杜白蕾(Marie Jules Dupré,越南称作“游悲黎”)之命,率领法军前往北圻处理此事。安邺未经许可便攻破了河内,逮捕了阮知方,史称北圻变故。不久后法军在北圻遭到越南军队和黑旗军的袭击,安邺阵亡。
杜白蕾得知后,派遣南圻民政视察专员保罗-路易-菲利克斯·菲拉斯特(Paul-Louis-Félix Philastre,越南史料称之为“霍道生”)前往北圻交涉。越南官员阮文祥负责同法国谈判,并将安邺之死的责任推在黑旗军身上。
为了让法国归还河内,越南政府派遣阮文祥、黎俊前往西贡谈判,并于1874年3月15日与杜白蕾少将签订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