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宋朝 皇缓

皇缓

皇缓姓,氏,名,宋国右师。

前477年春,宋国杀皇瑗。宋景公恢复皇氏家族,以皇缓做右师。前469年,宋景公无子,以公孙周的儿子得和启养在公宫里,还没有立继承人。当时皇缓做右师,皇非我做大司马,皇怀做司徒,灵不缓做左师,乐茷做司城,乐朱鉏做大司寇,六卿三族(皇、灵、乐)共同听取政事,通过大尹上达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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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执行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简称“死缓”)制度都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也都不是独立的刑种,但两者在适用对象、执行方法、考验期限和法律后果等方面有所不同:缓刑适用于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死缓适用于应判处死刑但不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人不进行关押;对宣告死缓的犯罪人必须予以监禁,一般也需要强迫劳动改造。缓刑的考验期限长短不一;死缓的考验期限一律为2年。缓刑的后果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或继续执行甚至数罪并罚;死缓的后果是减为无期或有期徒刑,也有可能是执行死刑。缓刑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需要符合下列条件:罪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处所说刑期和刑种,是指宣告刑,而非法定刑。此外,管制和处以附加刑的犯罪人不适用缓刑。因为量刑需要综合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危害性、悔罪态度等进行具体刑罚裁量,而不仅仅是罪行性质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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