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车辆亦称警务车辆、警用车、警用车辆,简称警车,是各国警方用于执行巡逻任务,并应对各类突发事态的车辆。警车典型的用途包括:在发生不测事态时及时将警员运送至事件现场、押运犯罪嫌疑人、执行日常巡逻以压制潜在犯罪等。我国警车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辖,交警只管道路交通,不管铁路、港航、民航。
世界上有记录的第一辆警车出现在1899年美国俄亥俄州县治阿克伦的街头,是一辆由电池驱动的简易四轮货车,由当地警局警官Louis Mueller操控,时速可达26 km/h,一次充电里程可达48 km。这辆价值2400美元的警车配备有警灯、起震慑作用的锣、横木,首次执行的任务是营救一名醉汉。
警车一般都装配自动变速及具有马力强大的引擎,并且漆上鲜艳的颜色,在车顶则装有警示灯、蜂鸣器及方向灯。车内则设有无线电、扩音器、枪架、摄影器材等设备和工具。亦有一类警车,外表与民用车辆几乎无差别,被称为“秘密警车”,主要用作执行侦察任务。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