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英语:Twenty-second Amendment;Amendment XXII)规定了美国总统的任期限制。
该修正案于1947年3月21日由美国国会批准提交各州认可,并于1951年2月27日得到足够数量的州批准而生效。
此宪法的修正案通过后,使得小罗斯福笃定成了美国唯一一个担任过四届总统的美国总统。修正案生效后,总统只能担任两届四年共八年的任期,最多担任十年少一天(十年),总统亦不能在隔一个任期后再次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