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合众国

合众国

合众国,是一个用于称呼或形容国家的政治术语。现在世界上仅美国、墨西哥两个国家使用此词作为国名。合众国一般指联邦制或邦联制的共和国。

“合众国”在英语中的对应词为“United States”,意思是“许多邦的联合”或“许多政府的联合”,故有时会以联邦作为翻译。另外在英语与许多其他语言中,大写的“United States”常常用来作为美国的通称(类似“United Kingdom”常用作英国的通称)。

合众国相关文献
阿拉伯合众国
参见阿拉伯联合共和国阿拉伯联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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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五条
内容文本译文:国会在两院三分之二议员认为必要时,应提出本宪法的修正案,或根据各州三分之二议员的请求,召开制宪会议提出修正案。不论哪种方式提出的修正案,经各州四分之三州议会或四分之三州制宪会议的批准,即实际成为本宪法的一部分而发生效力;采用哪种批准方式,得由国会提出建议。(但1808年以前制定的修正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本宪法第一条第九款第一项和第四项);任何一州,不经其同意,不得被剥夺它在参议院的平等投票权。修正案的提出“认为必要时”,联邦国会两院(即联邦众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可以“提出本宪法的修正案”。这意味着只要投票时出席的议员满足法定人数(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条第五款,出席“议员过半数,即构成议事的法定人数”)且其中三分之二的人投票赞成即可提出修正案。而并不一定要是两院所有成员都出席投票。换言之,按如今(2013年)第113届联邦国会(英语:113thUnitedStates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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