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婚姻法案(英语:Defense of Marriage Act,简称DOMA)是一项美国联邦法律,允许各州拒绝承认在其它州合法的同性婚姻。直到这项法案的第三章在2015年被判定违宪前,捍卫婚姻法案让同性婚姻的伴侣在联邦法上彼此不具有“配偶”的身份,也无法享受联邦的婚姻福利。
捍卫婚姻法案最初在1996年5月由共和党提出,接着在1996年9月于参议院和众议院均获得多数赞成票,最后于1996年9月6日由时任总统比尔·克林顿签署通过。该法案将“配偶”定义限制在异性恋之间的婚姻,其中第三章规定同性婚姻在联邦层面不受任何认可,包括保险、雇员、伴侣间的社会保险受益人、移民和联合报税。
克林顿卸任之后,改变了对捍卫婚姻法案的看法,他和一些律师以及部分原支持法案的民主党人建议对该法案进行重审。
2013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依据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以5:4的比率裁定捍卫婚姻法案第三章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