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行动(covert action)指在暗中实施的军事、情报或执法行动,通常在正式渠道以外进行。使用隐蔽行动的目的是在实现任务目标的同时,不让外界了解行动的赞助者与执行者。资金来源一般是政府收缴的税款。
依据美国法律,中央情报局是唯一被允许执行隐蔽行动的美国政府机构。CIA执行隐蔽行动的权力来自《1947年国家安全法》雷根总统签署的12333号行政命令中,将隐蔽行动定义为美国政府可以合法否认的政治和军事上的“特殊活动”(special activities)。依1991年《情报授权法》与《美国法典》第 50 卷第413(3)节被确立为惟一的隐蔽行动执行机构。按照1991年《情报授权法》的Huges–Ryan增修条款,CIA必须拥有美国总统下发的 “总统决定”(Presidential Finding)才可执行这些行动。这些总统决定受到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中监员会的监管,此一架构导致的结果是CIA“比其他联邦政府机构受到更多来自议会的监管”。特别行动科是美国国家秘密行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