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政治框架是君主立宪制之下的议会民主,其中君主是国家元首,现任为伊丽莎白二世,而首相是政府首长,现任为文翠珊,行政权由英国政府行使,代表君主并经过君主的同意。立法权授于国会的两院,上议院和下议院,以及苏格兰议会、威尔士议会和北爱尔兰议会。司法权独立于行政和立法机关,最高法庭是英国最高法院。
英国没有成文的宪法,但宪法惯例(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s)具有宪法的作用;各种成文法和普通法共同组成了所谓的英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