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司法管辖权

司法管辖权

司法管辖权,或称为审判权,是指法院或司法机构对诉讼进行聆讯和审判的权力。在大部分地区,不同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是不同的,通常以区域和类别划分。例如区域法院只能聆讯在该地区发生的诉讼,钱债法院只能聆讯和金钱纠纷有关的诉讼,军事法庭只能聆讯和军人有关的诉讼等。司法管辖权亦和法院级别有关;例如上级法院可聆讯不服下级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反之则不可以。

司法管辖权相关文献
司法独立
基本含义司法独立主要包含两方面,即宪制上的独立和观点上的独立。司法人员任命方式及任期保障能够确保司法独立。法官执行职务时,享有和继续享有广泛保障,不会因以法官身份审案时所作出的行为而负上民事责任。此外,立法机关不得质疑法官的行为。司法独立是法治的一个基本要素。参考权力分立孟德斯鸠转型正义老残游记白玫瑰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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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科学
历史早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就有相关法医学的发展。秦律规定,死因不明的案件原则上都要进行尸体检验,司法官如果违法不进行检验,将受到处罚。秦代的《封诊式》对法医鉴定的方法、程序等有较为详细的记载。在人命案件中,鉴定检验的主要内容有尸体的位置、创伤的部位、数量、方向以及大小等。令史检验完成之后,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称为“爰书”,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鉴定结论和现场勘察报告。此后,宋代时任湖南提点刑狱兼大使行府参议官的宋慈根据个人经验,编写《洗冤集录》,为中国法医研究的集大成者,也是世界历史上第一本以死亡方式系统编辑的法医学著作。其反映出法医工作的核心:提供医学上的证据,协助检察官、办案者找出司法案件的真相,还原事实。为了提供最客观正确的事实,因此法医学必须运用各学门的相关知识来帮助办案。1575年,法国外科医生帕雷(AmbroseParé)发表《外科手术学》。书中,提到某些死亡鉴定方式。1598年,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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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
种类管辖权依照区分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下列几种:依定管辖之原因划分依照定管辖之“原因”的不同,管辖权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法定管辖:依照法律规定所取得的管辖权。合意管辖:本于当事人之合意而使特定法院取得管辖权。应诉管辖:由于被告之应诉行为使原无管辖权之法院取得管辖权。指定管辖:法院的管辖权是基于上级审所为之裁定而取得。依定管辖之标准所为之分类依照定管辖之“标准”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土地管辖:以土地区域范围做为标准,而使特定法院取得管辖权。审级管辖(职务管辖):依照各级法院各自掌理之审判职务的不同而使特定法院取得管辖权。事务管辖:法院取得管辖权之标准乃是依照该诉讼之性质(讼争金额之多寡、案件的严重程度...)而决定。依管辖之强制性所为之分类按照该管辖权之强制性,可以做出以下的区别:专属管辖:就特定讼争事件仅特定法院具有管辖权,并排除其他法院管辖,不容许当事人任意变更管辖法院。任意管辖: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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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
欧陆法系的司法在欧陆法系中,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具体调查;法官会传召证人,盘问证人、被告等。法院有解释法律的权力,但不一定具有对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另外,检察机关通常都是司法系统的一部分。英美法系的司法在普通法(英美法系)法制中,法院不会对案件进行具体调查。法官或裁判官的角色只是确保原告人(在刑事案件中则是代表政府的律师)和被告人能公平地提出自己的论据,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人被控告的是严重罪行(如谋杀、强奸等),有些地区(如英国及美国)是由陪审团决定被告是否有罪,法官只负责决定处罚方式。在普通法系中,只有法院有解释法律的权力,而法院对法律的解释和判案,都对以后的同类诉讼有约束力,成为案例法。另外,检控机关通常都是行政系统的一部分。司法机构的职能司法机构最主要的职能就是行使司法权,即通过公共强制力维持社会秩序,进行利益仲裁,在有些国家也包括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司法机构根据法律审理案件,解决法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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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权与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管辖是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合称公安司法机关)在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权限划分。比如立案管辖中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行使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权,法院直接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等等。法律规定这种管辖权限划分的基本出发点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刑事诉讼任务的顺利实现。管辖范围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公安司法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即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管辖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此为立案管辖,在诉讼理论上又称职能管辖或者部门管辖。二是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即审判管辖。另见司法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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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家族谱大览
11.管氏宗谱, 11, 卷10下, 大房 清公 16世世乐公起, 1914
原书: [出版地不详] : 九一堂, 民国3[1914]. 14册: 插图, 世系表. 鼻祖(1世): (明)管谷英,号益英,行一籍. 同二兄管谷雄 ; 管谷豪自豫章南昌府南昌县迁居冈邑属九冲堰后易名管家寨. 谷英公下三子(2世): (明)管仲良 ; 管仲旻(三房) ; 管仲仁(四房). 仲良公下二子(3世): 管仕全(大房) ; 管仕谦(二房). 大房仕全公派下支祖(5世): (明)管隆 ; 管韶 ; 管辅. 二房仕谦公派下支祖(5世): (明)管沧 ; 管潜 ; 管珊 ; 管琛. 三房仲敏公派下支祖(5世): (明)管洛 ; 管渊. 四房仲仁公派下支祖(5世): (明)管宁 ; 管銮 ; 管檄 ; 管亮 ; 管琳...等 创修新派二十字(21世起): 作述荣先绪 昌开继克家 芳声传代美 彛训定宗华. 注: 创修管洪德,字心齐 ; 管洪章,字毓华. 注 : 此谱不全. 缺卷3(二房珊公与二房琛公). 注: 此谱部分页数破损, 模糊不清, 无法阅读. 注: 此谱书衣的卷数与版心不同,以版心为主. 散居地: 湖北省黄冈县等地. 书名据书衣题及版心题编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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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权氏世谱
始祖权幸的子孙录, 1000- 全州市松万五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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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氏宗谱 [17卷]
原书: [出版地不详] : 敦本堂, 民国30[1941]. 存13册 : 插图, 世系表. 收藏所 : 太原市寻源姓氏文化研究中心. 编纂者 : 司绍凯,印祖光,字根源 ; 司世仁,字伯篪 ; 司立公,字文光. 受姓祖 : 程伯休父. 为司马官,因官受姓. 远祖 : (宋) 司超. 本司马之后,因避晋末之乱,易姓为司. 豫章宗祖(一世) : (宋) 司绶. 自凤阳迁建昌,辟祚于白沙. 樵江开基祖(6世) : (宋元之际) 司润,字深甫,行万二,号乐樵. 鼻祖(10世) : (元明之际) 司贵淳,讳朴,号天祐. 深甫公4世孙. 由黄梅宦游宿松. 房祖(15世) : 司灵凤 ; 司灵鸫 ; 司灵鹄...等. 太湖支祖 : 司灵鶠. 世派 : 尚国大廷 以应熙朝 立绍世业 开继光昭 礼全德裕 治良文超 乾坤保合 祥发泰交. 注 : 此谱不全,从卷二开始拍摄. 内含民国6[1917]版之卷2-6, 及民国30[1941]版之卷6, 10, 12-17. 散居地 : 安徽省宿松县, 太湖县等地. 书名据书签题, 及版心题编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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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氏宗谱 [17卷]
原书: [出版地不详] : 敦本堂, 民国30[1941]. 存13册 : 插图, 世系表. 收藏所 : 太原市寻源姓氏文化研究中心. 编纂者 : 司绍凯,印祖光,字根源 ; 司世仁,字伯篪 ; 司立公,字文光. 受姓祖 : 程伯休父. 为司马官,因官受姓. 远祖 : (宋) 司超. 本司马之后,因避晋末之乱,易姓为司. 豫章宗祖(一世) : (宋) 司绶. 自凤阳迁建昌,辟祚于白沙. 樵江开基祖(6世) : (宋元之际) 司润,字深甫,行万二,号乐樵. 鼻祖(10世) : (元明之际) 司贵淳,讳朴,号天祐. 深甫公4世孙. 由黄梅宦游宿松. 房祖(15世) : 司灵凤 ; 司灵鸫 ; 司灵鹄...等. 太湖支祖 : 司灵鶠. 世派 : 尚国大廷 以应熙朝 立绍世业 开继光昭 礼全德裕 治良文超 乾坤保合 祥发泰交. 注 : 此谱不全,从卷二开始拍摄. 内含民国6[1917]版之卷2-6, 及民国30[1941]版之卷6, 10, 12-17. 散居地 : 安徽省宿松县, 太湖县等地. 书名据书签题, 及版心题编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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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权氏检校派谱
始祖权幸,中始祖权数中始祖守仲的子孙录。 律斋寺栗溪,权龙德权勇德,1697年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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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氏宗谱 [17卷]
原书: [出版地不详] : 敦本堂, 民国30[1941]. 存13册 : 插图, 世系表. 收藏所 : 太原市寻源姓氏文化研究中心. 编纂者 : 司绍凯,印祖光,字根源 ; 司世仁,字伯篪 ; 司立公,字文光. 受姓祖 : 程伯休父. 为司马官,因官受姓. 远祖 : (宋) 司超. 本司马之后,因避晋末之乱,易姓为司. 豫章宗祖(一世) : (宋) 司绶. 自凤阳迁建昌,辟祚于白沙. 樵江开基祖(6世) : (宋元之际) 司润,字深甫,行万二,号乐樵. 鼻祖(10世) : (元明之际) 司贵淳,讳朴,号天祐. 深甫公4世孙. 由黄梅宦游宿松. 房祖(15世) : 司灵凤 ; 司灵鸫 ; 司灵鹄...等. 太湖支祖 : 司灵鶠. 世派 : 尚国大廷 以应熙朝 立绍世业 开继光昭 礼全德裕 治良文超 乾坤保合 祥发泰交. 注 : 此谱不全,从卷二开始拍摄. 内含民国6[1917]版之卷2-6, 及民国30[1941]版之卷6, 10, 12-17. 散居地 : 安徽省宿松县, 太湖县等地. 书名据书签题, 及版心题编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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