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土内垄断著正当的武力使用(或称为一个国家对武力的垄断),是对国家的一种理解,由马克斯·韦伯在《政治作为一种职业》一书中提出。根据韦伯所言,国家是一个“宣称垄断了正当的武力使用以维持治安,并能够付诸实行”的实体。韦伯这套理解在二十世纪的法律哲学和政治哲学中有显著地位。
韦伯把国家定义为一个群体,宣称并成功地得到于领土内正当地使用武力的权威;韦伯亦同时认为领土是一个国家的必备条件。据韦伯所言,获得这种垄断地位必然要经过一个正当化的过程。
雷蒙·阿隆认为,国际关系的特点在于上述的,存在于一国之内的正当武力使用,并不存在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