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4月23日(儒略历4月10日),在俄罗斯帝国国家杜马开始运作的前一天,沙俄政府颁布了《俄罗斯帝国基本法》(俄语:Основные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е законы Российской империи),等同于宪法,定义了政府架构,沙皇为绝对的领袖,沙皇完整控制行政、外交政策、教堂事务以及军事武力,限定了国家杜马的政治位阶。
国家杜马议员一半由选举产生,另一半由大臣会议指派。法律制定必须经由国家杜马与大臣会议审查通过,惟最终必须由沙皇核准才能生效。若国家杜马在休会期间,允许立法程序可由大臣会议转给沙皇核准,无需待国家杜马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