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极灾”
清仁宗嘉庆二十年(1815)九月下旬,山西河东道运城及蒲州府、解州直隶州所属州县、河南陕州暨灵宝、闵乡发生了一场大地震,仅运城及解州直隶州所属州县压毙人口至数万余名之多,损失惨重。1本文依据《清仁宗实录》、《嘉庆起居注》、《光绪大清会典事例》、有关地方志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档案对本次大地震的灾情及清廷的赈灾措施做一概述。
一、地震灾情
嘉庆二十年(1815)八月六日起,运城等处及蒲州府、解州直隶州一些州县霪雨连绵四十日。九月十三日,“大霁,乡老有识者谓霪雨后天大热,宜防地震。闻者初不为意。”二十日夜,上述地区同时发生地震。据当地已拔贡生季元瀛记载,当日二更天后,“忽然屋舍倾塌,继有声逾迅雷,人身簸摇惑荡,莫知为在天在地也。觅户而出,阈与簷齐。其在屋外者,见两簷斗合复分。出巷中,倒卧者仰伏不一。其立者,左右前后不自持。男妇哭号,不啻丛处万马营中。……而街巷垣墙堕落,不能坦平十余步。甫出郭,骇声四哄,与震声相助,地上行者如在舟中,大风飘摇之势,人亦不遑惊愕。”其惨状目不忍睹,连记事者“欲详述之,下笔辄痛”,而不忍续记。在这次地震中,解州、安邑、虞乡、平陆和芮城“五处较重,而平陆为尤重”。当地文武庙宇、衙署、仓库、城垣、监狱及居民房屋均有坍塌,人民死伤甚重。其中,运城、解州城门楼均倒塌。芮城县“地簸如舟,坏屋舍无数”。平陆县“地大震如雷,天地通红,大树扫地复起,房屋摇动,平地忽裂数十丈,涌出黑沙水,开而复合,损坏房屋无数。”而平陆、芮二县“依山多窑居,全家被没者比屋皆是”,损失更为惨重。经认真调查,本次地震除万泉县无压毙人口外,平陆县共“压毙人民三万余口”。其中,平陆县茅津镇被压毙8676人,芮城、解州、虞乡、安邑被压毙4026人,运城、永济、临晋、猗氏、荣河、闻喜被压毙266人。此次地震被时人称为“千古极灾”。
与运城等处比邻的河南省陕州暨所属的灵宝、闵乡二县,也于九月二十日夜间发生了地震。各处“城垣、庙工、考棚、仓廒、监狱及民间房屋,皆有坍损,并有压毙压伤之人”。例如,灵宝“二十日夜地震,房屋倾圮,伤人无算”。
这次地震,有的地区延续了数日、数月,甚至数年之久。如虞乡县一直延续到二十四日夜,“弥月后或日一震,或数日一震”,几年内每年都有“数震”,“初震时,有大树仆地旋起者,有井水溢出者,而死亡之状传闻甚悉”。平陆县“嗣后或一日数震,数月异震,如此者约四五年”。运城及蒲州府、解州直隶州在当年的十月十九日和二十六七日“俱又微动一二次,间有房屋坍损”。
由此可见,此次地震给山西河东道运城及蒲州府、解州直隶州所属州县、河南陕州暨灵宝、闵乡等地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都是很大的。
二、清廷赈灾思想及措施
清仁宗嘉庆帝于嘉庆四年正月初亲政时即宣布:“嗣后一切政务,悉应仰体皇考圣意。”年底,他又在国子监祭酒法式善的奏折中批示道:“朕以皇考之心为心,以皇考之政为政,率循旧章”。在处置地震问题上也的确如此。
清仁宗父高宗乾隆帝,自幼为祖父圣祖康熙帝、父世宗雍正帝宠爱,受到良好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对儒家的“以民为本”思想理解颇深。御极以来,他继承祖、父勇于开拓和进取的优良传统,决心要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伟大事业,同时又下大力革除弊政,安定民心。执掌朝廷大权60余年,始终将“尤关百姓之身命”的水、旱、地震等灾荒看作是“国家第一要务”,“更属朕心之所急欲闻知而速为经理补救者”,经常是“特颁谕旨,通行宣示”,以最快速度赈灾救灾。乾隆三年底,宁夏地方发生大地震,灾害十分严重。据记载,当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戌时,“地动”,“官署民房倾圮,兵民被伤身毙者甚多,文武官弁亦有伤损者”。然而总兵杨大凯却“视为泛常,怠忽殊甚”。但高宗一接到地方官的奏折,立即下谕表示“朕心深为軫念”,严厉地处分了杨大凯和救灾不力的官员,又指令兵部侍郎班第“驰驿前去”,即日动身,并动拨兰州藩库银二十万两,会同将军、督抚和地方官迅速查明灾情及被灾人数,,“加意抚绥安插”,“加恩赈恤”,“逐户赈济”,“急为安顿”,“无得遗漏”,“毋致一夫失所”。高宗的作风和做法深深地影响着其子仁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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