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郡
建置沿革
先秦三川郡
先秦
战国时期韩宣王置 三川郡 ,以境内有河、雒、伊三川而得名。辖域相当于今河南黄河以南,灵宝以东,中牟以西的伊、洛流域和北汝河上游地区。
秦代
秦庄襄王元年(前249年),秦攻韩,韩献成皋、巩,秦国疆界至大梁,置三川郡,郡治洛阳(今河南洛阳市东北),一说治荥阳 (今荥阳市东北),辖域和韩国的三川郡相当。可考领县有洛阳、河南、荥阳、京、索、阳武、缑氏、卷、巩、新城、启封、成皋、宛陵、新安、宜阳、渑池、陕、梁、平阴。
汉代河南郡
西汉
西汉汉高帝二年(前205年)三川郡改称 河南郡 ,与河东郡、河内郡合称三河,是西汉京畿范围内的郡级行政区,治所在雒阳。
惠帝四年(前191年)析置新城县。
汉景帝时期,启封县更名为开封县。
元鼎四年(前113年),分新安、宜阳以西设立弘农郡。
元始二年(2年)时期,辖有雒阳、荥阳、偃师、京县、平阴、中牟、平县、阳武、河南、缑氏、原武、巩县、谷城、故市、密县、新城、开封、成皋、苑陵,梁县、新郑共计22县。
东汉
东汉建立后由于定都雒阳,按原来长安属京兆尹之例而改称 河南尹 ,下属二十一县,划属司隶校尉部,建安十八年(213年),改划属冀州刺史部。
建武十五年(39年)河南郡改称 河南尹 ,洛阳改称 雒阳 。
建武二十一年(45年)废故市。
永和五年(140年),辖有雒阳、河南、梁县、荥阳、卷县、原武、阳武、中牟、开封、苑陵、平阴、谷城、缑氏、巩县、成皋、京县、密县、新城、偃师、新郑、平县共计21县。
魏晋南北朝
曹魏时,治所在洛阳。辖有洛阳(旧称雒阳)、巩、河阴(旧称平阴)、成皋、缑氏、新城、偃师、梁、新郑、谷城、陆浑、阳城(旧属颍川郡)、阳翟、荥阳、京、密、卷、阳武、苑陵、中牟、开封、原武共22县。
汉末时置有荥阳都尉,领荥阳等县。正始三年(242年)升格为荥阳郡,辖有荥阳、京、密、卷、阳武、苑陵、中牟、开封计8县。魏末时废郡,划归河南尹。
咸熙元年(264年)以原武置原武郡。
西晋以后复称河南郡,治所在洛阳。
泰始元年(265年),辖有洛阳、巩、河阴、成皋、缑氏、新城、偃师、梁、新郑、谷城、陆浑、阳城、阳翟、荥阳、京、密、卷、阳武、苑陵、中牟、开封共21县。
泰始二年(266年),分荥阳、京、密、卷、阳武、苑陵、中牟、开封8县置荥阳郡,河南郡辖县减为13县。
泰始、咸宁年间(265年-280年),废偃师入洛阳,谷城入河南,增置新安,河南郡辖有洛阳、巩、河阴、成皋、缑氏、新城、偃师、梁、新郑、谷城、陆浑、阳城、阳翟、新安共12县。
刘宋河南郡,领县5:河南、新城、河阴、棘阳、襄乡
南齐河南郡,领县5:河南、新城、河阴、棘阳、襄乡
北魏河南郡,领县1:宜迁
东魏、北齐河南郡,领县:
北周河南郡,领县:
隋代河南郡
隋朝时属洛州,大业元年(605年)洛州改称豫州。大业三年(607年)废州置郡,称“河南郡”。领县18:河南、洛阳、阌乡、桃林、陕、熊耳、渑池、新安、偃师、巩、宜阳、寿安、陆浑、伊阙、兴泰、缑氏、嵩阳、阳城。
人口
历任太守、尹令
东汉历任河南尹为:张伋、宋嵩、范迁、薛昭,郭贺、袁安、召驯、张酷、郭镇、郭唐、曹祉、王调、应顺、蔡嵩、庞奋、周畅、邓豹、田歆、赵戒、梁冀、梁不疑、梁胤、霍谞、羊陟、杜密、桥玄、房植、邓万世、何豹、李膺、杨秉、刘佑、冯绲,朱野,朱谓、徐灌、何进、何苗、许相,朱膺、袁术、王允、杨懿、骆业、陈导、崇隗、赵越、董昭、夏侯惇。
注释
^ 全祖望《汉书地理志稽疑》、王先谦《汉书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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