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梦龙
出身及经历
陆梦龙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中式举人,三十八年(1610年)举进士,初授刑部山东司主事 ,进刑部山东司员外郎 ,再升刑部郎中 。四十三年(1615年),典试广东 。四十五年(1617年),调广西提学佥事 。后擢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右参议 。天启二年(1622年),调湖广按察司副使 、备兵荆西 、兼江西按察司副使 、管九江道 。四年(1624年),改贵州右参政 。后任湖广监军 ,兼湖广承宣布政使司右参政 ,再调广东按察司按察使 。崇祯三年(1630年),湖广副使未赴任 ,后以丁内艰去职 ;复官后改河南左参政 。历任湖广右参政 、巡陕西固原道 、河南左参议 。五年(1632年),起故官任湖广副使 ,兼分巡东兖道 、山东副使 。后赠太仆寺卿 。七年(1634年),战死 ,卒于官,追谥 忠烈 。
事迹
梃击案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陆梦龙官任刑部山东司员外郎期间,刚巧遇着“明末三案”之一的梃击案。事缘男子张差手持木棍,闯进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庆宫,击伤守门太监。事发后朝廷有令:“凡向宫殿射箭、放弹、投砖石等律当以斩”。经访查,刑部提牢主王之采认为事有蹊跷,辗转之间私自审问张差,后其供出乃由郑贵妃手下太监庞保、刘成所指使 。此时,时任大理寺丞王士昌亦上疏促询之。
适时,陆梦龙以典试广东杜门不出,主事邢台傅梅拜访陆,道:“人情庇奸,而甘心储皇。吾虽恤刑山右,当上疏极论,君能共事乎?”陆回应曰:“张公遇我厚,遽上疏,若张公何?当力争之耳。”于是陆、傅二人一同寻见张问达。此时,郎中胡士相等人不欲再审问张差,亦向张问达具疏请旨,言“以疏入必留中”,可完事。陆深知胡士相等人之情,认为于理不合,告却勿再请旨。众人曰:“提马三爷、李外父辈,非得旨不可。”陆回道:“堂堂法司,不能捕一编氓,须天子诏耶?差所供,必当讯实。”严词否决胡等停止审讯张差的要求。张问达亦与陆有同感。翌日,刑部有司会讯,胡士相、劳永嘉、赵会祯、陆梦龙、傅梅、王之采及邹绍先七人应讯,当中王、傅、陆三人供词相合,会讯亦裁定应继续审问张差。到即将审问张差之时,众人说话均吞吞吐吐。陆呼喊刑台三次用刑,均无回应,后击案大呼,始开始用刑。实则张差“长身骈胁”(骈胁:畸形的一种,肋骨连接在一起),常斜视睥睨并傲语,见无疯癫之状。陆于是呼令刑方备纸、笔,并命张差绘画进入慈庆宫之路的沿途状况。傅梅问道:“汝何由识路?”张差答:“我蓟州人,非有导者,安得入?”傅梅续问:“导者谁?”张差答:“大老公庞公,小老公刘公;豢我三年矣,予我金银壶各一。”陆补问:“何为?”张差终招供曰:“打小爷。”胡士相等人此时心生疑虑,即坐起,曰:“此不可问矣。”遂罢讯,但陆依然欲追查真相,求得幕后黑手之名。过了数天,张问达再令十三司会审,差终于在多次迫供催问之下,供出幕后黑手乃太监庞保、刘成二人,一无所隐。会审乃由胡士相主笔,胡闻供后踌躇不敢下笔,郎中马德沣催迫之。劳永嘉有难色。陆不悦,曰:“陆员外不肯匿,谁敢匿?”于是向张差用刑。后给事中何士晋奏疏诋评怀疑是梃击案主谋,郑贵妃的胞弟郑国泰。神宗闻讯,于是下令将庞保、刘成杀死于内厂,把张差弃于市从轻发落。傅梅心恐当众将张差弃于市的话会增加其潜逃机会,躬请神宗监刑。当时,除陆梦龙、王之采、傅梅、马德沣外,郑氏势力几乎渗透整个刑部,众人此举于是得罪权贵。王之采、马德沣后因此而被论罪入狱,傅梅则以京察被罢官。惟陆得张问达力保,获赦免其罪,由刑部郎中历任湖广按察司副使。
靖贼害
天启四年(1624年),贵州贼盗未得靖服,总督蔡复一推荐陆为知兵,改右参政,监军讨伐贼盗。时贵州贼安邦彦犯普定,陆偕同总兵黄钺率领三千人抵御之。军队一行人往行大雾之中,愈加迫近安贼,后贼部大败。
及后,三山有苗贼叛,思州告急。陆闻讯,连夜遣派中军吴家相捣苗贼盘巢。途中敲打苗鼓,鼓声响振山谷。苗贼崩溃,余众落荒而逃。陆军焚烧贼巢。陆绥靖思州贼乱后,寻改湖广监军,再迁广东按察使。此时,上官为其建忠贤祠以表功绩,并列陆之名。陆闻讯不肯受,立即命人铲去其名。崇祯元年(1628年),大计,魏忠贤党部仍然赚权用事,将陆毁誉,并镌二级调任。三年(1630年),起副使,以故官分巡东兖道。适时,曹、濮等处有盗贼起,陆悉令,讨斩贼魁,余众后均降服。陆于是又迁右参政,守固原。此时,陆梦龙“慷慨好谈兵,以廓清群盗自负”。七年(1634年)夏,固原等地有贼来犯,陆率军击却。闰八月朔日 ,贼陷隆德,并杀死知县费彦芳,后包围静宁州。陆闻讯,率游击队目贺奇勋、都司石崇德抵御。后抵老虎沟。时贼众人数不过千,但很快人数飙升。陆所将领军队谨得三百余人,故被重重包围,后“贼矢石如雨”,陆所领军突围不遂,贺、石二人抱着陆惊泣。陆此时挥开二人抱,曰:“何作此妇孺态!”大呼奋击,一手手刃数贼。后与二将一同战死。事闻报以朝廷,赠太仆寺卿,追谥 忠烈 。
著述
陆梦龙有着《周易》评论文集《易略》三卷,含史实评证。吉林大学出版社《四库大辞典》评:“该书随笔标识,不载经文,大抵寻文推句,融会宋儒之说,而用史事参证。虽非深研细琢,却也有一二可取,如其抛弃河图、洛书之说,实为卓见。”
陆又有着《梃击始末》一卷,描述其处理梃击案事务本末;评解集《四书解》、评《韩退之集选》;仕官杂记《憨声集》、《黔行录》、《行于世》;游记《云门寺记》,以及地方志《九江府志》二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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