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奥斯丁
人物生平
约翰·奥斯丁于1911年生于英国的兰开斯特。1924年在施鲁兹伯利公学攻读希腊、拉丁古典著作,1929年开始在牛津大学贝里奥尔学院学习古典学、语言学和哲学。1935年起在牛津大学莫德林学院任教。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在英国情报部队服役,任陆军中校。战后他重新回到牛津从事教学活动,1952年任牛津道德哲学讲席教授。
奥斯丁在五十年代中期访问了哈佛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并于1955年在哈佛大学讲授威廉·詹姆斯讲座。正是在这个时候,他遇见了乔姆斯基,并成为了朋友。他从1956年到1957年担任亚里士多德学会会长。
1960年,约翰·奥斯去世于牛津,年仅48岁。
哲学观点
约翰·奥斯丁从言语行为方面对语句进行分类,把语句分为履行句和记述句,前者指那些履行某种行为、而不是报道某种履行行为的语句,如“我命名这只船为北海号”,这句话是在给一只船进行命名,而不是关于命名一只船的陈述,履行句没有真假可言,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不能判断它是真或假;反之,记述句是指那些可以认为有真或假的语句。后发现有些记述句似乎也是履行句或履行句的下属类,提岀了“语行为理论”,即任何语句都履行一种行为,区分三种言语行为:
(1)语谓行为,即说出一句具有一定意义和所指的话的行为,如说“门开了”就是有一个特别所指和意义的语句;
(2)语旨行为,说话人在做语谓行为的同时完成的行为,也即说话人在说这话时所想达到的目的和意图。如当我说“门开了”时,我可能暗示你去关门,达到我想使你去关门的意图;
(3)语效行为,这种行为是说话人通过他的语旨行为取得或产生效果的行为,例如当我说“门开了”。我可以通过我在说这话时的语旨行为履行了使你去关门这一语效行为。
影响
认为过去语言哲学只注意到语言的陈述或描述事态的作用,看不到语言也是人的一种行为。这种言语行为理论对当代语言哲学的发展产生很大影响。过去,哲学家们在研究语言问题时往往只注意到语言对事物现象的陈述或描述作用,而没有注意到语言也表现了人们的一种行为,这使得人们始终以一种狭隘的眼光来看待语言的功能或作用,将语言的功能或作用始终局限在一个不适当的范围内。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理论纠正了人们对语言的功能或作用的认识上的这种偏见,使得人们对于语言的作用有了更加深刻和全面的理解。奥斯丁的学说简要地说就是:说话同时也就是做事情。这种理论把语言同人的行为联系起来,这是奥斯丁在语言哲学领域中作出的独特贡献。
主要作品
奥斯丁一生著述及少,生前没有发表过著作,他的讲演稿和课堂笔记于死后被集辑出版,包括《哲学论文集》(1961,1970)、《感觉和感觉材料》(1962)、《如何用词做事》(1962)等。其中,《如何用词做事》是由他的朋友和门生J. O. 厄蒙森根据奥斯丁1955年在哈佛大学威廉·詹姆士讲座上发表的讲演的笔记整理而成,另一本是《感觉与可感觉的事物》则是由他的朋友和门生C. J. 瓦诺克根据奥斯丁1947年至1959年间关于知觉理论的讲课的笔记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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