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道品
三十七道品亦作“三十七觉支”、“三十七助道法”、“三十七品道法”、“三十七分法”等。“道品”,为梵文Bodhipaksika的意译,亦译“觉支”、“菩提分”。因分七类三十七项,故名。即“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是对佛教传统修持的全面概括。
《俱舍论》卷二五:“三十七法顺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此说亦为大乘佛教所沿用。《维摩诘经·佛国品》:“三十七道品,是菩提净土。”此“三十七品”,皆以“四谛”为证知的对象,但功用不同。《大毗婆沙论》卷九六等,以“七觉支”为“菩提分”的真正代表,《阴持入经》等则以“八正道”为总结,并归之为“戒、定、慧”三学。
至后期大乘经典,始分三十七道品为大乘、小乘两种。《大智度论》卷一九,针对有人以“三十七品是声闻、辟支佛道,六波罗蜜是菩萨摩诃萨道”的说法,认为菩萨亦应学应知,“求是道品实智”。但得具大悲心,而“不堕涅槃地”,从把握“实相”上,作到“不厌世间,不乐涅槃”。《大乘义章》卷一六更以十门分别两者的差别,谓:“菩萨所修,于一切法不取有相,不取无相,不取有无、非有无相,于离言说平等真实,如实证知”,并引《地持经》中批评小乘所说为“取相”之论。“三十七道品”的分类及其顺序,《大乘义章》以“一人修入”为例说明,行者将欲修习正道,先由所闻正法“系念在心”,故初明“念处”;“欲依此法求如实利,非勤不得”,故第二明“正勤”;“以精进故得法心住”,故第三修“如意足”;“以心住故能生出道(即出世之道),故次第四明其五根;是根增长,能遮烦恼,说之为力,故次第五明其五力”;“根力具足,欲入出道,先以七觉调练其心”,故第六明“七觉支”;“以心调故,能入正道”,故第七明“八正道”。总此三十七品,包括在见道前、见道和修道三个位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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