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文章
更多精彩文章
参见
嫡庶
妾
庶子女
参考文献
^《唐律疏议·户婚》“妻者,齐也,秦晋为匹。”
^《唐律疏议》:“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
^《唐律疏议》:“诸为婚而女家妄冒者,徒一年。男家妄冒,加一等。未成者,依本约;已成者,离之。”
^《唐律疏议》:“诸以妻为妾,徒二年。各还正之。”
^《唐律疏议》:“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 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感谢每一位辛勤著写的作者,感谢每一位的分享。
{{item.time}} {{item.replyListShow ? '收起' : '展开'}}评论 {{curReplyId == item.id ? '取消回复'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