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奈耶
释义
毗奈耶(梵语:Vinaya)原意是“应该远离的行为”、“能够离开恶道的行为”。在梵文中,是由远离(vi)与导向(na)所组成的名词,有远离、灭恶、教导、等意思,玄奘译为“调伏”。它是僧团中,出家众所应该遵守的一切规范总称。
制定
波罗提木叉是毗奈耶的核心部分。在波罗提木叉中,记载了各种学处,这些学处,主要由释迦牟尼佛所制定。但是在毗奈耶中,除了波罗提木叉之外,还包括了僧侣的各种威仪、生活作息的规定。这些规定不一定是来自于释迦牟尼佛,有许多是由过往的僧团上座长老,基于善意而留下的规定。
内容
波罗提木叉包括比丘227戒和比丘尼311戒,并提出具体惩罚。戒条主要防止僧伽内的行为,其次是鼓励善行。波罗提木叉包括八部分:
波罗夷法,与下列罪行有关:1.盗窃;2.杀生;3.自称有非凡品质或能力。以上罪行不可饶恕,一犯就不能再做比丘。
僧残法,涉及罪行有:触摸或挑逗妇女、贪婪、诬告、争辩、责备他人、生活放荡、妨碍僧伽统一。违反僧残法,犯戒者有机会获僧伽宽恕;如坦白承认,放逐时间就与其隐瞒的时间相等;若然被逐,得到至少20位比丘投票,则可再被接纳。
不定法,俗家妇女断言一名比丘犯色戒,但无充分证据,比丘也可能受罚。
舍堕法,禁止拥有僧衣、乞钵等基本需要外的其他财物和金钱,也禁止买卖交易。犯戒者须把财物交给僧伽,并向4个以上的比丘坦白认罪。物品可能可以让原来物主使用,但金钱则不能归还。
波逸提法,禁止举止轻率、说谎欺骗、言辞粗俗、饮酒、与妇女混在一起等等。犯戒者应向4个以上的比丘坦白认罪。
波罗提提舍尼法,禁止比丘接受比丘尼食物,也禁止为免危险而向俗人求助把布施带回寺院。犯戒者应向1个比丘坦白认罪。
众学法,有关衣着、进食、接待俗人、进入市镇等戒条。犯戒者应向年长比丘坦白认罪,也可以私下悔过。这部分戒条没有具体惩罚。
灭诤法,平息僧伽内部的争论。
以上除了第一部分的罪行外,其余都可饶恕。
禁忌
汉传佛教主张,只有出家众可以阅读毗耶尼。意指阅读后可能会以戒条来检验出家众的身、口、意行,如若出言批评就有可能违犯说四众过之重罪。
参见
佛教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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