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根
六根分类
六根所属为色法、心法
前五根:属色法,可见有对,为五色根。
意根:六根之一,属心法,也是有情八识之一的第七识,又名末那识,不可见有对,是无色根。储存回忆录,称八识阿赖耶识,自信佛,为第九识称摩那识,合为九根,如果将意根排除,只称五根。
浮尘根、胜义根
对于前五根,每一根又可细分为浮尘根与胜义根两种。
胜义根又称净色根,由四大净色所组成。肉眼不可见,但有发识的功能。
浮尘根又称扶尘根,由四大麤色所组成。为肉眼可见,为胜义根所依,但不能发识。如眼珠、耳鼓、鼻腔、舌膜、肌肤。
例如:盲人虽然有眼珠却不能看见事物,无法产生眼识。是因为前五识所依的是胜义根,盲人的眼根徒有浮尘根,胜义根坏死,无法发识。
六根、六尘、六识、六觉的关系
尘是指世间一切因缘而产生的事物和法理等等,有动摇、染污的意思。因为这些不断变化、动摇不停的尘染污了六根。其中:
眼所见者为色尘。
耳所听者为声尘。
鼻所嗅者为香尘。
舌所尝者为味尘。
身所觉者为触尘。
意所分别者为法尘。
眼所见者为视觉。
耳所闻者为听觉。
鼻所嗅者为香觉。
舌所尝者为味觉。
身所感者为触觉。
意所取者为正觉。
六根、六尘(又称六境)合称十二处(又称十二入)。 六根(界)、六尘(界)、六识(界)合称十八界,其六觉(净界)不称(境界)并入十八界。
根、尘、识三者同时发生作用,根尘相对而识生其中。以眼、色、眼识为例:眼见色时,尘(色)是所见,识(眼识)是能见,根(眼)是识所依托而生见。
第七识是意识(第六识)所依的根。第七识(末那识)专执第八识(阿赖耶识)的见分为真我,致成我执,由我执发生意识,而见有万法,故六识以七识为根,已灭则入真如,摩那识。
相关条目
二十二根
色蕴
名色
十八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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