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谯缨茜
2021-07-14
现在对籍贯有三种认识:A祖居地,B父亲出生地,C本人出生地。由于现代社会属于父系氏社会,因此,一般应以父亲出生地或祖父(不是外祖父)等父系聚居地作为籍贯的出处。如果夫妻双方存在争议,可以用本人出生地作为籍贯所在地。
法律并没有强行性规定籍贯的出处,一般由父母商定。
籍贯随父是中国传统习惯,不符合男女平等的新风俗。
新婚姻法第九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因此,人们对籍贯的通常理解是与婚姻法的这些原则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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