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无误论是天主教天主教会的教条宗教教义,其实正式始于1870年,在梵蒂冈第一次会议中,由当时的教宗庇护九世(Pius IX)正式颁布为天主教教义,此教义有很严格的规范,规定教宗在什么情况下的言论才可算绝对无错误。总括来说,所谓教宗无谬误,并不是指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绝对正确,而是他代表教会所宣告关于信仰和道德的训令,才列入无误的范围。所以这是指教宗在公告信仰教理上不能错误,而非指教宗是永远正确。这是借助耶稣对彼得的承诺,教宗能保留犯错的可能性。当他行使作为所有信徒的牧者和教师时,他凭借其最高的使徒权威,去定义一些有关信仰和道德的教条并由全教会执行。
虽然这教条被定义于1869-1870年第一次梵蒂冈会议,但这教条之前已经一直被捍卫,例如在中世纪的神学时期,并且在反宗教改革时期反宗教改革成为被多数人接纳的意见。1870年梵蒂冈第一届大公会议宣布,教会于下列三种情形下不能错误:(1)教宗以教会领袖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