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文研究的再出发
中国人文研究的再出发,“人文”的范围如此广阔,我的知识又极其有限,真有“一部十七史不知从何说起”的惶恐
“人文”的范围如此广阔,我的知识又极其有限,真有“一部十七史不知从何说起”的惶恐。我想从一百年来西方人文研究的大趋势开始,然后归结到中国的现状。这是因为我们现代的人文处境是由西方文化入侵开始的,潮流必须探源。
一、回顾20世纪科学典范下的人文研究
科学革命虽早始于17世纪,但科学主宰人类的生活,从局部到全面,则是20世纪的新发展。科学及其所衍生的实用技术今天已经由西方传布至全世界,这是所谓“全球化”的基本动力之所在。我们必须牢牢记住科技越来越支配现代生活这一事实,然后才能对人文研究在今天的处境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让我略举实例,以说明我的意思。
1900年发现了量子学说的蒲朗克(Max Planck)自然是公认的物理学大家,毫无争议。但19世纪下半叶的德国,人文学科的地位仍远在新兴的科学之上。蒲氏出生在一个宗教和学术的世家,家人和亲戚并不鼓励他去学物理,甚至还有加以嘲笑的。他们都认为人文是比科学更为优越的知识方式。
到了20世纪中期,人文与科学之间的相对比重已发生巨大的变化。1959年英国剑桥大学所爆发的“两种文化”争论,便是最有象征性的事件。
斯诺(C.P.Snow)是出身剑桥的科学家,其科学研究却以失败著名,后来改写小说,同时又兼任政府的科学顾问。这年五月他去母校演讲,题目是“两个文化与科学革命”。他将英国知识人分为两类,一类是人文,一类是科学。他对这两类知识人都提出了尖锐的指责:英国的政治与社会决策权力大体上掌握在人文知识人的手上,他们在大学时期的训练不外经典、史学和文学,但对科学却一窍不通。在他看来,20世纪才是真正科学革命的时代,许多基本发现,如物理、生物等,都出现在20世纪上半叶。因此国家政策由科学外行来拟定,是极危险的事。另一方面,他也批评科学知识人缺少人文修养,以致往往轻视人文学。
斯诺的主要论点在今天看来实在很平常,但当时却引起了西方学术文化界的巨大震撼。首先发难的是剑桥大学的文学批评家李维思(F.R.Leavis),他强调科学与人文的方法不同,语言不同,“两种文化”之说是无知妄作。随之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崔林(Lionel Trlling)评论这一争论,也认为斯诺过于简化人文的复杂内涵,认为“两种文化”的对比不能成立。
我引用这个公案并不是对争论的本身有兴趣,而是借此说明:从蒲朗克到斯诺,短短七八十年之间,科学与人文在西方社会的地位,一升一降,已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争论之所以出现,并持续至今(按:1999年英国广播公司曾为此特制四十年纪念的讨论节目),象征着科学迅速地取代人文的新现象。四十年后反观这场争辩,似乎斯诺更有先见之明,科学文化现在几乎已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每一角落。相随而来的,则是文化评论家对科学的中心地位比斯诺更加肯定了。因此继“两种文化”的讨论之后,布洛克曼(John Brockman)在1995年又提出《第三种文化》(The Third Culture)的说法。所谓“第三种文化”并不是科学与人文交流以后的新综合,而是科学知识的通俗化和普及化。
最近二三十年来,物理学家、天文学家、生物学家中已有不少人开始专为一般读者写深入浅出的通俗读物。这些作品虽说是为了“雅俗共赏”(Popluar),其实还是假定了一定程度的科学训练,读者若没有相当的数理知识,还是不容易吸收的。今天西方任何一家具规模的书店都有几个书架列着这些读物,这是二三十年前所未有的现象;一般人的“人文修养”大有为“科学修养”取而代之的趋势。
1987年贾柯比(Russell Jacoby)出版了一部书,名为《最后的知识人》(The Last Intellectuals),主要讨论为什么所谓“公共知识人”(Public Intellectual)在美国社会呈现逐渐减少的倾向。此书的解说很繁复,这里不能也不必涉及。值得注意是布洛克曼在《第三种文化》中所提出的答案。他认为20世纪中叶以来美国的公共知识人曾经大多数都是人文、社会科学出身,他们所发挥的功能今天已为科学家所取代。
譬如贾柯比在书中特别指出,英、美的分析哲学已取得全面的胜利,应该更合乎科学时代的需要,但何以他们在社会上的一般影响力反而比不上20世纪中叶以前的哲学家?布氏的回答非常干脆:科学今天无论在政策或哲学涵义方面,其所引申的后果比从前越来越深远,政府与社会都不能不更加重视。分析哲学家尽管在“科学的哲学”(Philosophy Science)方面有种种精巧的建构,但是毕竟还是科学家对他本行所进行的哲学家思考更为先进,也更为有用。
我必须说明,这里引布洛克曼的话,不过是借以指出一个无可否认的历史事实,即在一般人的意识中,科学今天已稳居文化领航的地位,人文则退处次席。我虽不同意布洛克曼对整个问题的分析,但不能不接受他所陈述的事实。现在人文与科学之间“霸权”交替的史迹已明,让我在这个基础上,检视一下人文研究在20世纪的动向。
在这篇短论中,我试图提出一个高度概括性的观察:20世纪的人文、社会科学在建立它们个别领域中的“知识”时,都曾奉自然科学为典范。这显然是因为自然科学如物理所创获的知识不但具有普遍性、准确性、稳定性,而且它的方法也十分严格。人文研究见贤思齐是很自然的,尽管这一效颦运动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甚至失败远多于成功,但整体来看,20世纪的人文研究一直在科学典范的引诱之下游移徘徊,则是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姑就文、史、哲三门各说几句话,以见其梗概。
先从我比较熟悉的史学说起。由于对兰克(Leopold von Ranke)的不完整的了解,自19世纪末以来,西方(英、美、法)史学主流便是要把它变成一种“科学”(即所谓“科学的史学”,Scientific History)。20世纪西方史学的流派多不胜数,但其中最有势力的几乎都企图从不同的角度与层面把史学化为“科学”。
马克思派的历史“规律”说固不必说,法国年鉴派的“长期”结构或系统也是尽量要使历史现象和自然现象减少距离,因而可以接受“科学的处理”。20世纪初叶美国“新史学”继“科学史学”之后,其目的仍然是为了扩大史学的“科学化”,不过不是直接与自然科学接轨,而是与社会科学合流,而社会科学当然奉自然科学为最高的知识典范。这一潮流在美继长增高,至五六十年代而登峰造极。
在这一风气下所取得的最大创获,则在美国经济史方面。佛格尔(Robert W. Fogel)与诺尔思(Douglass C.North)等从60年代到70年代中,曾运用经济计量的方法,通过计算机对庞大统计数字的处理,研究了美国史上的经济成长、铁路建造以及奴隶制度等多方面问题,得出了许多重要的新结论。但严格地说,这项成就已属于经济学,而不是史学。所以他们在几年前因此而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尽管如此,美国一般史学家对于他们的结论还是颇多持疑。佛格尔关于南方黑奴是奴隶制度的受益者之说,便引起了巨大的争论。量化史学在60年代极受重视,社会史(如家庭关系)、政治史(如投票行为)都曾予以援用。但时间久了,大家发现统计数字的解释甚难确定,这样的“科学的史学”还是无法达到自然科学关于建立规律、精确、预言或预测等等的需求。
80年代以来,美国史学界对它的热烈期望终于逐渐冷淡了。这里我必须补充一句,20世纪中仍然有不少人把史学列入“人文”的范畴,因为史学究属“理科”(Sciences)或“文科”(Arts),是一个争辩不休的问题。50年代以后美国思想史的研究受到欧陆“精神科学”传说的影响,特别是柯林乌(R. G. Collingwood)的启发,也开始重视“同情的理解”以及“人”的主观作用。这条途径终于引出了今天所谓“诠释学”的流行。但整体观察,追求各式各样的“科学化”则一直是史学的主流。
关于哲学与文学也取法于自然科学,我只能说得更简略。20世纪是所谓“分析哲学”的时代。这个笼统的名词虽然包涵着极复杂的内容和不同方向的内在发展,但专就它与科学关系而言,分析哲学甘居于辅佐地位的现象始终未变。从开山大师罗素,30年代的维也纳学派,到50年代以后的蒯因(W. V. Quine)都是环绕着科学知识(特别是物理知识)而建立一种“科学的哲学”(Scientific philosophy)。
蒯因有一句名言:“哲学只要以科学为对象便尽够了。”这句话虽引起不少同行的诟病,但的确表达了分析哲学的主要精神。所以在它的笼罩之下,政治、社会、哲学十分寂寞,直到1971年,刚刚过世的劳尔斯(John Rowls)的《公平理论》出版,才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而其书究竟是否应当归功于分析哲学还大成问题。80年代中期我曾写过两篇关于分析哲学的评论,这里便不再详说了。(见《文化评论与中国情怀》,台北,允晨,1992年版)
文学研究同样在科学典范的笼罩之下。在“新批评”未兴起之前,美国大学中的文学研究以历史语言学(Philology)为主轴。而此时的专家明说要把文学研究建立成与“科学”相同的一种严格学科。这和“五四”以后“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的见解十分相似。中国学人当时也以乾、嘉的“训诂考证”体现了一种“科学方法”。
30年代至60年代是“新批评”执牛耳的时期。“新批评家”嫌历史语言的研究不够专门化,把许多外在的因素揽入文学领域之中,如历史背景、作者的生平之类。所以他们主张直接以作品为对象,“细读”而后进行“分析”。不但历史背景与作者生平必须推向边缘的地位,而且作者的本意也毋须理会。因为创作时的想法早已一去不返,即使作者本人事后追忆也未必可靠。所以除了细读与分析之外,作品研究最重要的则是让它接受普遍而又永恒不变的价值标准的评估。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这种方式与科学家对待自然界万物态度是很相近的。把作者本意搁置不问之后,则作品或文本已转化为一个客观存在,因而为研究者提供了直接观察和分析的对象。文学研究自然很难安插进“普遍规律”的寻求,但仍有其替代物,即所谓“普遍而不变的价值标准”。“新批评”以分析技术为工具,直接研究作品取代了以前历史与训诂所占据的中心地位,这也明显地受科学文化的激荡而使然。
如果奉科学知识为典范,历史确是无足轻重的。所以分析哲学长期以来都将哲学史划入另册。社会科学的视野一般也不包括历史在内。经济学走上数学模型的科学之路以后,连经济思想史也不得不退出经济课程的中心。
如果以上的观察大致不错,那么“新批评”的文学研究恰好与同时的史学、哲学采取了同一步调;科学的示范作用在此是无可否认的。“新批评”的权威一直维持到60年代中期,接着便是尽人皆知的“解构”运动的爆发,最后发展到根本否定西方“经典”的地步。这一猛烈的思潮并不限于文学领域,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领域无不受到它的冲击。这个大问题不在本文的讨论之内,我现在想指出的是它与科学典范的关联。保罗•德曼(Paul de Man)在60年代的后期所写《美国新批评中的形式与意向》(Form and Intent in American New Criticism)是最早发难的文字之一。这时他还不是解构论者,仅仅引用欧陆的诠释学传统以质疑文本的“客观”地位。他认为新批评的错误在于将“文学对象”(Literary Object)混同于“自然对象”(Natural Object)。
一、回顾20世纪科学典范下的人文研究
科学革命虽早始于17世纪,但科学主宰人类的生活,从局部到全面,则是20世纪的新发展。科学及其所衍生的实用技术今天已经由西方传布至全世界,这是所谓“全球化”的基本动力之所在。我们必须牢牢记住科技越来越支配现代生活这一事实,然后才能对人文研究在今天的处境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让我略举实例,以说明我的意思。
1900年发现了量子学说的蒲朗克(Max Planck)自然是公认的物理学大家,毫无争议。但19世纪下半叶的德国,人文学科的地位仍远在新兴的科学之上。蒲氏出生在一个宗教和学术的世家,家人和亲戚并不鼓励他去学物理,甚至还有加以嘲笑的。他们都认为人文是比科学更为优越的知识方式。
到了20世纪中期,人文与科学之间的相对比重已发生巨大的变化。1959年英国剑桥大学所爆发的“两种文化”争论,便是最有象征性的事件。
斯诺(C.P.Snow)是出身剑桥的科学家,其科学研究却以失败著名,后来改写小说,同时又兼任政府的科学顾问。这年五月他去母校演讲,题目是“两个文化与科学革命”。他将英国知识人分为两类,一类是人文,一类是科学。他对这两类知识人都提出了尖锐的指责:英国的政治与社会决策权力大体上掌握在人文知识人的手上,他们在大学时期的训练不外经典、史学和文学,但对科学却一窍不通。在他看来,20世纪才是真正科学革命的时代,许多基本发现,如物理、生物等,都出现在20世纪上半叶。因此国家政策由科学外行来拟定,是极危险的事。另一方面,他也批评科学知识人缺少人文修养,以致往往轻视人文学。
斯诺的主要论点在今天看来实在很平常,但当时却引起了西方学术文化界的巨大震撼。首先发难的是剑桥大学的文学批评家李维思(F.R.Leavis),他强调科学与人文的方法不同,语言不同,“两种文化”之说是无知妄作。随之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崔林(Lionel Trlling)评论这一争论,也认为斯诺过于简化人文的复杂内涵,认为“两种文化”的对比不能成立。
我引用这个公案并不是对争论的本身有兴趣,而是借此说明:从蒲朗克到斯诺,短短七八十年之间,科学与人文在西方社会的地位,一升一降,已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争论之所以出现,并持续至今(按:1999年英国广播公司曾为此特制四十年纪念的讨论节目),象征着科学迅速地取代人文的新现象。四十年后反观这场争辩,似乎斯诺更有先见之明,科学文化现在几乎已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每一角落。相随而来的,则是文化评论家对科学的中心地位比斯诺更加肯定了。因此继“两种文化”的讨论之后,布洛克曼(John Brockman)在1995年又提出《第三种文化》(The Third Culture)的说法。所谓“第三种文化”并不是科学与人文交流以后的新综合,而是科学知识的通俗化和普及化。
最近二三十年来,物理学家、天文学家、生物学家中已有不少人开始专为一般读者写深入浅出的通俗读物。这些作品虽说是为了“雅俗共赏”(Popluar),其实还是假定了一定程度的科学训练,读者若没有相当的数理知识,还是不容易吸收的。今天西方任何一家具规模的书店都有几个书架列着这些读物,这是二三十年前所未有的现象;一般人的“人文修养”大有为“科学修养”取而代之的趋势。
1987年贾柯比(Russell Jacoby)出版了一部书,名为《最后的知识人》(The Last Intellectuals),主要讨论为什么所谓“公共知识人”(Public Intellectual)在美国社会呈现逐渐减少的倾向。此书的解说很繁复,这里不能也不必涉及。值得注意是布洛克曼在《第三种文化》中所提出的答案。他认为20世纪中叶以来美国的公共知识人曾经大多数都是人文、社会科学出身,他们所发挥的功能今天已为科学家所取代。
譬如贾柯比在书中特别指出,英、美的分析哲学已取得全面的胜利,应该更合乎科学时代的需要,但何以他们在社会上的一般影响力反而比不上20世纪中叶以前的哲学家?布氏的回答非常干脆:科学今天无论在政策或哲学涵义方面,其所引申的后果比从前越来越深远,政府与社会都不能不更加重视。分析哲学家尽管在“科学的哲学”(Philosophy Science)方面有种种精巧的建构,但是毕竟还是科学家对他本行所进行的哲学家思考更为先进,也更为有用。
我必须说明,这里引布洛克曼的话,不过是借以指出一个无可否认的历史事实,即在一般人的意识中,科学今天已稳居文化领航的地位,人文则退处次席。我虽不同意布洛克曼对整个问题的分析,但不能不接受他所陈述的事实。现在人文与科学之间“霸权”交替的史迹已明,让我在这个基础上,检视一下人文研究在20世纪的动向。
在这篇短论中,我试图提出一个高度概括性的观察:20世纪的人文、社会科学在建立它们个别领域中的“知识”时,都曾奉自然科学为典范。这显然是因为自然科学如物理所创获的知识不但具有普遍性、准确性、稳定性,而且它的方法也十分严格。人文研究见贤思齐是很自然的,尽管这一效颦运动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甚至失败远多于成功,但整体来看,20世纪的人文研究一直在科学典范的引诱之下游移徘徊,则是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姑就文、史、哲三门各说几句话,以见其梗概。
先从我比较熟悉的史学说起。由于对兰克(Leopold von Ranke)的不完整的了解,自19世纪末以来,西方(英、美、法)史学主流便是要把它变成一种“科学”(即所谓“科学的史学”,Scientific History)。20世纪西方史学的流派多不胜数,但其中最有势力的几乎都企图从不同的角度与层面把史学化为“科学”。
马克思派的历史“规律”说固不必说,法国年鉴派的“长期”结构或系统也是尽量要使历史现象和自然现象减少距离,因而可以接受“科学的处理”。20世纪初叶美国“新史学”继“科学史学”之后,其目的仍然是为了扩大史学的“科学化”,不过不是直接与自然科学接轨,而是与社会科学合流,而社会科学当然奉自然科学为最高的知识典范。这一潮流在美继长增高,至五六十年代而登峰造极。
在这一风气下所取得的最大创获,则在美国经济史方面。佛格尔(Robert W. Fogel)与诺尔思(Douglass C.North)等从60年代到70年代中,曾运用经济计量的方法,通过计算机对庞大统计数字的处理,研究了美国史上的经济成长、铁路建造以及奴隶制度等多方面问题,得出了许多重要的新结论。但严格地说,这项成就已属于经济学,而不是史学。所以他们在几年前因此而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尽管如此,美国一般史学家对于他们的结论还是颇多持疑。佛格尔关于南方黑奴是奴隶制度的受益者之说,便引起了巨大的争论。量化史学在60年代极受重视,社会史(如家庭关系)、政治史(如投票行为)都曾予以援用。但时间久了,大家发现统计数字的解释甚难确定,这样的“科学的史学”还是无法达到自然科学关于建立规律、精确、预言或预测等等的需求。
80年代以来,美国史学界对它的热烈期望终于逐渐冷淡了。这里我必须补充一句,20世纪中仍然有不少人把史学列入“人文”的范畴,因为史学究属“理科”(Sciences)或“文科”(Arts),是一个争辩不休的问题。50年代以后美国思想史的研究受到欧陆“精神科学”传说的影响,特别是柯林乌(R. G. Collingwood)的启发,也开始重视“同情的理解”以及“人”的主观作用。这条途径终于引出了今天所谓“诠释学”的流行。但整体观察,追求各式各样的“科学化”则一直是史学的主流。
关于哲学与文学也取法于自然科学,我只能说得更简略。20世纪是所谓“分析哲学”的时代。这个笼统的名词虽然包涵着极复杂的内容和不同方向的内在发展,但专就它与科学关系而言,分析哲学甘居于辅佐地位的现象始终未变。从开山大师罗素,30年代的维也纳学派,到50年代以后的蒯因(W. V. Quine)都是环绕着科学知识(特别是物理知识)而建立一种“科学的哲学”(Scientific philosophy)。
蒯因有一句名言:“哲学只要以科学为对象便尽够了。”这句话虽引起不少同行的诟病,但的确表达了分析哲学的主要精神。所以在它的笼罩之下,政治、社会、哲学十分寂寞,直到1971年,刚刚过世的劳尔斯(John Rowls)的《公平理论》出版,才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而其书究竟是否应当归功于分析哲学还大成问题。80年代中期我曾写过两篇关于分析哲学的评论,这里便不再详说了。(见《文化评论与中国情怀》,台北,允晨,1992年版)
文学研究同样在科学典范的笼罩之下。在“新批评”未兴起之前,美国大学中的文学研究以历史语言学(Philology)为主轴。而此时的专家明说要把文学研究建立成与“科学”相同的一种严格学科。这和“五四”以后“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的见解十分相似。中国学人当时也以乾、嘉的“训诂考证”体现了一种“科学方法”。
30年代至60年代是“新批评”执牛耳的时期。“新批评家”嫌历史语言的研究不够专门化,把许多外在的因素揽入文学领域之中,如历史背景、作者的生平之类。所以他们主张直接以作品为对象,“细读”而后进行“分析”。不但历史背景与作者生平必须推向边缘的地位,而且作者的本意也毋须理会。因为创作时的想法早已一去不返,即使作者本人事后追忆也未必可靠。所以除了细读与分析之外,作品研究最重要的则是让它接受普遍而又永恒不变的价值标准的评估。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这种方式与科学家对待自然界万物态度是很相近的。把作者本意搁置不问之后,则作品或文本已转化为一个客观存在,因而为研究者提供了直接观察和分析的对象。文学研究自然很难安插进“普遍规律”的寻求,但仍有其替代物,即所谓“普遍而不变的价值标准”。“新批评”以分析技术为工具,直接研究作品取代了以前历史与训诂所占据的中心地位,这也明显地受科学文化的激荡而使然。
如果奉科学知识为典范,历史确是无足轻重的。所以分析哲学长期以来都将哲学史划入另册。社会科学的视野一般也不包括历史在内。经济学走上数学模型的科学之路以后,连经济思想史也不得不退出经济课程的中心。
如果以上的观察大致不错,那么“新批评”的文学研究恰好与同时的史学、哲学采取了同一步调;科学的示范作用在此是无可否认的。“新批评”的权威一直维持到60年代中期,接着便是尽人皆知的“解构”运动的爆发,最后发展到根本否定西方“经典”的地步。这一猛烈的思潮并不限于文学领域,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领域无不受到它的冲击。这个大问题不在本文的讨论之内,我现在想指出的是它与科学典范的关联。保罗•德曼(Paul de Man)在60年代的后期所写《美国新批评中的形式与意向》(Form and Intent in American New Criticism)是最早发难的文字之一。这时他还不是解构论者,仅仅引用欧陆的诠释学传统以质疑文本的“客观”地位。他认为新批评的错误在于将“文学对象”(Literary Object)混同于“自然对象”(Natural O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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