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的主要观点和影响
重商主义强调积累贵金属货币和对外贸易的重要性,把黄金、白银看作是财富的唯一形式,认为国家的繁荣依赖于抓饼(贵金属)的供应,贸易的全球规模是不可改变的,贵金属所代表的资本量可通过多出口少进口来增加,认为财富的真正源泉是对外贸易,要获取更多的金银财富只有通过出超,因此主张在国家的支持下发展对外贸易,认为维持一定的顺差是对国家有利的。
重商主义建议政府为达到这一目标,应该通过鼓励出口限制进口,扮演积极的、保护主义的角色,特别是使用关税保护小企业。
重商主义认为国家间关系属于“零和”博弈。即财富是一定的,己方得到的相对更多的财富必须建立于其他国家损失的基础上。所以一个国家要改变或改善自己的国际地位,就只有掠夺别国的财富。主张政治决定经济是该学派基本的特征。它盛行于17世纪,奉行重商主义的国家竭力进行海外扩张,掠夺人口和财富,把金银的多少作为评价国力的标准之一,其代表人物有法王路易十四的宰相柯尔柏等。
为了争夺海外贸易,这一时期的欧洲战争十分频繁。新兴的欧洲国家在政治和经济上开始建立并的势力,帝国主义和民族主义兴起。随着亚当·斯密和其他古典经济学家的论点胜出,以及世界形势与各国之间力量的不断变化,重商主义所代表的零和贸易及海外殖民从18世纪后期起趋弱。
西方经济学家普遍认为亚当·斯密所定义的重商主义时期已过。但当今仍有很多经济学家提出“新重商主义”的概念,认为在国家界限分明,贫富力量悬殊的情况下,重商主义所代表的精神仍然存在,不过采取了新的方法与手段。
参考文献
Ekelund, Robert B.; Tollison, Robert D. Mercantilism as a Rent-Seeking Society: Economic Regulation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College Station, TX: Texas A&M University Press. 1981. ISBN 0890961204.
Ekelund, Robert B.; Hébert, Robert F. A History of Economic Theory and Method. New York: McGraw–Hill. 1975. ISBN 0070191433.
Heckscher, Eli F. Mercantilism. London: Allen & Unwin. 1935.
Keynes, John Maynard.Notes on Mercantilism, the Usury Laws, Stamped Money and the Theories of Under-Consumption. 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 Interest, and Money. 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 1936.
Landreth, Harry; Colander, David C. History of Economic Thought 4th edition.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2002. ISBN 0618133941. 引文格式1维护:冗余文本 (link)
黄金茂. 重商主义要论. 企银季刊 (台北). 1997, 18 (4).
参见
重农主义
官房学派
国际关系现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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